但如果是要求一個群體共同完成任務,群體中的每個個體的責任感就會很弱,面對困難或遇到責任往往會退縮。”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就是責任分擔效應的體現。
比如若你在電梯中突發疾病,電梯中有兩個人,那個人基本上會幫助你;若電梯裡有六,七個人,則得到的救助的機率大大減少;因而,若你求救,最好指定某個人,比如叫:哪位穿紅上衣的朋友,幫幫我”這樣得到救助的成功率就高的多。
二,鬥米恩,擔米仇效應。當一個人快被餓死的時候,你給他一升米,他會把你當作恩人;可你要給了他一斗米,他可能會想,既然你出得起一斗米,就能給我更多,你竟然不給我。你就成為他的仇人了。
如果你在危難的時候給人很小的幫助,人家會感激你。如果對別人的幫助,讓其對你形成了依賴,由感激變成了理所當然,最後就會成仇人。因而在所有關係中,不要給別人過高的心理預期,除非你的實力異常強大並且能持續到這段關係結束。九次好人+一次壞人=不受尊敬的壞人;九次壞人+一次好人=受尊敬的好人。對人好,不要一下子百分之百;一開始,只需要做75%的好,就行了,之後慢慢的,80%,85%,達到85就差不多了,這符合大部分人的人性。永遠不要去測試人性,因為往往你得到的結論,比你預先設想的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