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蘇向杲
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是養老保險的“三大支柱”。在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的背景下,“養老錢”該怎麼籌?這既是年輕人的“遠慮”,更是中老年人的“近憂”,關乎每個人的晚年幸福。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及,“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保險業及金融界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積極建言,為“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長遠發展支招。
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表示,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我國面臨較大養老壓力,目前依舊存在基本養老金面臨較大缺口、養老服務供給不足等諸多問題。未來保險業要進一步聚焦人口老齡化現象,同時推進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落地和革新,加快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金融業務的發展。
在如何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立、助力商業養老保險發展、解決實際操作層面的諸多問題上,多位兩會代表、委員以及保險業內專家建議,可以透過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強化養老保險三大支柱間的銜接轉換、擴大養老金的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加強制度層面的改革與創新等方式,促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快速發展。
養老保險三大支柱
目前發展仍不均衡
據國家統計局資料,我國已於1999年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19年年末,全國60週歲及以上人口為25388萬人,占人口總數的18.1%。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7603萬人,占人口總數的12.6%。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未富先老”的或有局面將給目前尚未成熟的社會保障機制帶來巨大挑戰。
為了應對養老保障缺口,相關政府部門先後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快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加快商業健康養老保險的發展》等檔案,推動商業養老保險快速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提出,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到,要“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從三大養老支柱目前的貢獻來看,作為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和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在養老支出方面佔了絕大部分,貢獻最大。人社部披露的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年末,第一支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達6.13萬億元,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累計結存2.09萬億元,作為第三支柱的商業養老保險目前仍處於起步階段。銀保監會披露的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險公司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其中,有19家保險公司出單,累計實現保費收入3億元,參保人數4.76萬人。
周延禮表示,在相關政策的支援下,我國三大支柱養老保障制度框架已初步搭建,但目前的發展尚不均衡。一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發展不均衡。作為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在三大支柱中占主導地位,承擔了大部分國民的養老責任,給國家財政帶來巨大壓力。二是我國企業年金覆蓋範圍較小。企業參與率較低,新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和企業數量停滯不前,有相當一部分的職工無法享受企業年金。企業年金制度推進緩慢,難以形成對基本養老保險的有力補充。三是作為我國養老保險保障體系第三支柱的商業養老保險目前發展仍然滯後。主要表現為規模較小、人均保費較低,與巨大的市場需求相比,遠遠無法滿足人民群眾對於養老保障的多樣化需求,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推動第三支柱發展
需加大稅收優惠力度
在兩會代表、委員及保險業內專家對商業養老保險長遠發展的建言中,“加大稅收優惠力度”被多次提及。
中國人保集團董事長羅熹表示,根據銀保監會部署,公司積極研發適應各層次養老人群的養老保險品種。在上海、福建、蘇州等地區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但目前的稅收優惠力度還不夠,建議國家進行多方面綜合考慮,適當提高免稅力度。
《證券日報》記者從中國人壽集團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王濱在《關於保險服務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提案》中建議,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研究制定養老保險產品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以降低領取階段的稅負為核心,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稅收優惠,吸引更多個人參與;對機構透過差異化的增值稅減免措施,降低機構經營養老保險業務的稅負水平。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壽險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周燕芳也表示,“十四五”時期,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將迎來巨大發展機遇。不過,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發展目前剛剛起步,商業養老保險的推進亟需稅收優惠等相關政策的支援。
在稅收優惠方面,周延禮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建議稅務部門加大對保險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鼓勵商業保險業務與年金保險銜接;二是建議完善相關立法,解決稅延政策與個人徵稅制度不匹配的問題;三是建議構建稅收優惠政策激勵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銀保監會信託監管部主任賴秀福則認為,推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發展,可透過多種途徑來實現。比如,提升養老稅延的抵扣金額;提高稅延養老保險交費限額、降低領取稅率、投資收益領取階段免徵稅;允許個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多交費,並針對超額交費部分制定分段個稅等。
發展之前制度先行
應強化頂層設計和創新
在建議“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的同時,多位兩會代表、委員表示,可從頂層制度設計層面,推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創新和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應讓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在賬戶持有人身上而非產品上,讓賬戶持有人能夠用一個賬戶“通吃”所有合格金融產品,以提高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便利性和可及性。鄭秉文建議,應儘快推出一個完整的、可容納所有金融產品的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制度設計方案。
王濱也表示,針對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金融產品,應配套出臺機制相容的監管規定、會計準則、業績考核辦法等,堅定長期化定位,統一標準,統一領取期限及領取條件,並在估值核算、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等方面出臺鼓勵性政策,強化養老保險金融產品的專屬性。
周燕芳則建議,可從制度層面、政策層面、養老產品及服務層面入手,加大對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的推動力度,更好地為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建設提供服務。比如,加強頂層設計,探索建立養老金第三支柱專屬賬戶體系,探索透過實名認證且唯一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賬戶,實現資金在三大支柱間的轉移接續,建立養老金賬戶“一賬通”的銜接機制。
周延禮指出,在目前的稅收制度下,需要企業、財務、稅務、個人在具體業務上相互配合,流程較為複雜,大家無法以個人身份自由購買。因此,周延禮建議,應完善相關立法,解決稅延政策與個人徵稅制度不匹配的問題。為稅延性養老保險訂製特有的配套制度,簡化行政審批和抵扣流程,特別是在資料對接方面提供便利條件,逐漸降低稅延商業養老保險的購買門檻。
增值就是吸引力
養老金投資範圍待拓寬
養老保險產品能持續快速增值,是其發展壯大的重要因素。因此,多位兩會代表、委員及保險業內專家建議,應放寬養老保險的估值核算、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以增強養老保險產品的吸引力。
王濱建議,針對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金融產品,堅定長期化定位,統一標準,統一領取期限及條件,並在估值核算、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等方面出臺鼓勵性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孫潔也表示,應適當降低養老金融產品的資本金要求,拉長年金投資業績的考核週期。
周燕芳則建議,應允許更高比例的商業養老保險資金投資權益類及另類資產,以提升養老金的長期收益率。
羅熹堅信,長期投資的養老資金進來後,對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會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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