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科創板迎重要制度調整

證監會4月16日對《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進行修訂。

此次修訂是科創板一項重要制度調整,涉及對《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以及交易所相關稽核規則的修改。具體包括四方面:

一是新增研發人員佔比超過10%的常規指標,以充分體現科技人才在創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後將形成“4+5”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

二是按照支援類、限制類、禁止類分類界定科創板行業領域,建立負面清單制度。

三是在諮詢委工作規則中,完善專家庫和徵求意見制度,形成監管合力。

四是交易所在發行上市稽核中,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重點關注發行人的自我評估是否客觀,保薦機構對科創屬性的核查把關是否充分,並做出綜合判斷。

2020年3月,證監會出臺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從一年來制度執行的效果看,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的推出,增強了稽核註冊標準的客觀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為科創板集聚優質科創企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科創板上市公司已超過250家,涵蓋了積體電路、生物醫藥、新材料、高階製造等領域,未盈利企業、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等先後實現上市,科創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場包容性逐步顯現。但申報和在審企業中也出現了少數企業缺乏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不足、市場認可度不高等問題,需要結合科技創新和註冊制改革實踐,進一步研究完善。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完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總的思路是聚焦支援“硬科技”的核心目標,突出實質重於形式,實行分類處理和負面清單管理,進一步豐富科創屬性評價指標並強化綜合研判。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強化制度規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從源頭上提高科創板上市公司質量。

當日,上交所同步修訂釋出了《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明確科創板優先支援方向,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以及禁止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明確發行人對技術先進性、科技發展方向、行業領域及相關指標的披露要求和保薦機構的核查把關責任,不簡單以相關指標作為判斷依據。對於《暫行規定》修訂前已申報企業的科創屬性指標要求,仍按其申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

欄目主編:張楊 文字編輯:張楊 題圖來源:新華社 圖片編輯:邵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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