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閆鵬、甦醒)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11日在第十五屆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上表示,總體來看,我國金融數字化轉型還處於初步發展階段,應從提升數字普惠金融能力、資料治理能力、金融消費者保護能力和數字化監管能力四方面發力。
梁濤認為,金融數字化轉型需要提升四方面能力。一是提升數字普惠金融能力。應依託大資料等技術,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準確評估、精準畫像,解決金融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貴、慢、險”問題。
二是提升資料治理能力。一方面要制定實施系統化的資料治理制度、流程和方法,充分利用數字資訊資源,提高資料質量,挖掘資料價值,為數字化轉型提供有力支援。另一方面,遵循“必須知道”和“最小授權”原則,依法合規開展資料採集、管理、使用、流轉、銷燬等全流程工作,切實加強個人資訊保護,切實遵循依規用數、科學用數的職業操守。
三是提升金融消費者保護能力。要將“負責任金融”理念貫穿經營始終,切實履行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將金融消費者保護融入數字化轉型戰略,健全相關業務操作規範及內控制度,從源頭保護好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加強金融宣傳教育,倡導理性消費文化,不得進行誘導式放貸,相關產品要符合消費者的真實需求與風險承受能力。要建立健全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消費者訴求,多渠道化解金融消費糾紛。此外,針對一些領域存在市場壟斷問題,應當借鑑國際經驗,加強反壟斷審查,確保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四是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金融數字化轉型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近期,銀保監會制定了資訊化建設中長期規劃,抓緊推動監管大資料平臺建設,整合監管資料資訊系統,最佳化監管流程,運用大資料、機器學習、人工智慧等技術,提高監管判斷的前瞻性、有效性,對金融數字化轉型過程中的風險真正做到“看得懂、穿得透、控得住、管得好”。同時,將結合金融數字化轉型趨勢,建立完善相關監管規則體系,繼續加強對金融機構與科技企業合作的監管。
梁濤表示,下一步,既要堅定不移地支援金融科技發展,加快金融數字化程序,最佳化客戶體驗,提升服務效率。同時,也要密切關注金融科技帶來的影響,做好前瞻性部署安排,確保市場公平和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