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改委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和《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檔案。會議指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是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常態化退出機制。
深改委會議審議透過《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並就退市制度的建設作出指示,這也足見高層對資本市場的重視,對上市公司退市工作的重視。實際上,這也是近日管理層以及高層對資本市場退市工作重視的“三級跳”。
首先是10月30日,證監會分別召開黨委會和黨委理論中心組擴大學習會。證監會在部署下一階段資本市場的六大工作任務時提到:以註冊制和退市制度改革為抓手,帶動發行承銷、交易、持續監管、投資者保護等各環節關鍵制度創新,全面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
隨後是10月31日,金融委召開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專題會議。金融委專題會議在提到資本市場時表示:增強資本市場樞紐功能,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因此,11月2日召開的深改委會議再次審議《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並就退市制度建設作出指示,這是近日退市制度的“三級跳”。特別是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這表明資本市場將要對上市公司的退市工作動真格的了。
實際上,就目前中國股市發展的現狀來看,也確實需要對上市公司的退市工作動真格了。長期以來,退市制度一直都是A股市場的一個雞肋制度。20年來退市制度發揮的作用較為有限。雖然近年來,管理層加大了退市工作的力度,比如,2019年共18家公司透過多種渠道實現退出,2020年前8個月已有29家公司退市,但與目前市場超過4000家上市公司的數量相比,與每年200多家、300多家甚至400多家新上市公司的數量相比,目前退市公司的數量明顯偏少。如果不對退市工作動真格,A股市場的“大肚病”將不可避免。
而要對退市工作動真格,避免A股市場“大肚病”的出現,最佳化股市資源配置,就必須讓退市制度強硬起來,讓退市工作充滿剛性,成為一種“剛需”,讓退市制度成為一項充滿震懾力的制度。
首先,退市制度必須對市場上的垃圾公司與問題公司“切一刀”。目前A股上市公司數量超過4000家,每年新上市公司數量超過300家甚至達到400家。而註冊制的實施也進一步加快了新股上市的步伐。因此,這就更加需要重視最佳化股市資源配置,做到優勝劣汰,將一些垃圾公司與問題公司淘汰出局。這不僅要加大退市的力度,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同時還要把退市與上市結合起來,與上市公司數量結合起來。比如,每年退市公司數量不得少於新上市公司數量的一半,或不得少於上市公司總數的3%。在退市公司數量達不到標準時,可按上市公司業績的優劣,實行末尾淘汰制。
其次,實行嚴格退市制度,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等設定。退市公司要重新上市,只能選擇IPO的渠道,重新接受稽核。或走新三板轉板上市的渠道。總之是各項指標必須符合上市的條件要求。同時規定,欺詐發行退市公司終生不得上市。財務造假公司退市後10年內不得上市。
其三,對退市公司要嚴格追責並賠償投資者損失,不能一退了之。目前的退市,基本上由投資者買單,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董監高等不承擔任何責任。所以,一些上市公司在大股東及高管實現套現之後,退不退市並無所謂,受害的反倒是投資者。這種局面需要糾正過來,對上市公司退市追責。比如,對於欺詐發行退市,財務造假退市,重大違法行為引發的退市,大股東掏空引發的退市等,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該判刑的判刑,該賠償投資者損失的賠償投資者損失。讓一些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責任人依法受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