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科技向善 規範科技創新
科技倫理是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需要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範,是促進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將給我國的科技倫理治理帶來哪些變化?就有關問題,相關部委負責人和專家作出解讀。
“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深刻改變世界發展的面貌和格局,既讓我們見證了科技改造世界的力量,同時也看到科技不當使用可能給人類帶來的風險甚至災難。”科技部副部長相里斌介紹,我國科技倫理治理工作總體上起步較晚,存在的問題仍比較突出。隨著科技創新快速發展,面臨的科技倫理挑戰日益增多。
“《意見》首次對我國科技倫理治理工作作出系統部署,具有重大指導意義,有助於推動科技界和全社會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相里斌表示,《意見》突出表現在4個方面:一是明確了科技活動應當遵循的科技倫理原則,彰顯了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立場和態度;二是構建了科技倫理治理體制,對政府、各類創新主體、科技社團以及科技人員在科技倫理治理中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分工;三是從不同層面對科技倫理治理的制度建設作出了頂層設計;四是系統提出了科技倫理審查和監管的措施,著力加強科技倫理風險預警和防控。
《意見》明確了開展科技活動應當遵循增進人類福祉、尊重生命權利、堅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風險、保持公開透明等五項科技倫理原則。
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委員翟曉梅認為,把增進人類福祉作為科技倫理的首要原則,表明增進人類福祉是科技發展的原動力;尊重生命權利,包含了尊重人的生存權和人格尊嚴;堅持公平公正,強調的是尊重差異,防止歧視和偏見;合理控制風險,指的是要用具有前瞻性、負責任和審慎的立場對待前沿新興技術,尤其是在對人類自身存在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極具爭議技術將被廣泛應用時更應如此;保持公開透明,現代科學技術與整個社會和公眾都息息相關,公開透明的方式可以使所有研發工作置於公眾的監督中。
“科技倫理原則是科學共同體應該共同遵守的準則,檔案提出的五項科技倫理原則跟整個國際社會和國際科學共同體的原則是一致的,這是我們跟國際同行進行對話的基礎,對於推動國際合作也十分必要。”翟曉梅說。
《意見》提出要研究制定“科技倫理高風險科技活動清單”。哪些科技活動會上這個清單?“清單研究已經作了部署,醫學、生命科學和人工智慧方面是重點領域。”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司長戴國慶透露,國家科技倫理委員會的3個分委員會正在研究起草相關領域科技倫理高風險科技活動清單,年內有望釋出。
《意見》提出了“倫理先行”的治理要求,這意味著什麼?“通俗地講,就是科研單位、科技人員,既不能‘幹了再說’、為了創新放棄倫理要求,也不能把倫理問題泛化。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要在開展科技活動前主動進行科技倫理的風險評估。”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副司長馮楚建表示。
醫學領域是科技倫理風險重點領域,我國在防範風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醫學研究倫理是科技倫理的重要方面,同時也是科技倫理的先行者。”國家衛生健康委科教司副司長顧金輝介紹,醫療衛生系統率先建立了倫理審查制度和監管體系。2007年原衛生部印發了《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試行)》,2016年修訂後正式升級為部門規章。制定了《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管理辦法》,在北京、上海、廣東、海南等4省份試點試行,保護受試者權益的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經濟日報記者 佘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