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期貨楊青:《期貨和衍生品法》出臺為我國資本市場進一步開放創造了有利條件

4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期貨和衍生品法》的推出補齊了我國期貨和衍生品領域的法律“短板”,為促進規範行業和市場發展,保護投資者權益,推動市場功能發揮,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對此,銀河期貨總經理楊青帶來了自己的解讀。

銀河期貨楊青:《期貨和衍生品法》出臺為我國資本市場進一步開放創造了有利條件

法案出臺將有力促進和規範期貨行業發展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期貨市場在經歷三十多個年頭的發展之後,目前已頗具規模。期貨市場成交量創歷史新高,連續三年大幅增長。國內四家期貨交易所的成交量排名穩中有升;期貨期權新品種穩步增加,衍生品體系更加完善。至2021年底,我國期貨市場共上市的期貨期權品種達94個,其中商品類84個,金融類10個,覆蓋農產品(000061)、有色金屬、能源、化工、股票指數等多個領域。

對此,楊青表示,近幾年,由於受到新冠疫情和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國際金融市場動盪不安,尤其以能源、原材料為主的大宗商品經常性的出現劇烈波動,價格頻繁的大幅波動必然影響我們的經濟穩定和安全。期貨和衍生品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工具,具有價格發現和定價的作用,還有對沖現貨風險的功能,《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出臺實際上是國家以法律形式對期貨市場所具有的兩大作用、功能的正面肯定,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和重要的現實意義。

對於期貨行業來說,楊青指出,該法案的出臺解決了期貨市場在法律和制度上之前存在的部分缺失,對建立期貨和衍生品全國統一市場奠定了基礎。法案還拓展了期貨經營機構的業務範圍,為期貨行業探索新的商業模式和經營方式打開了空間,也為加速境外投資者進入中國期貨市場提供了公平有序的法律環境,為我國資本市場進一步開放創造了有利條件。法案出臺將會有力促進和規範期貨行業的發展,為落實黨中央提出的金融穩定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要求發揮行業應有作用,做出行業應有貢獻。

場外衍生品將迎來規範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即將施行的《期貨和衍生品法》將衍生品業務納入了其中。楊青對此解讀稱,衍生品包括期權、掉期、互換等種類,同為金融工具和期貨形成互補的關係,同時衍生品又分為場內和場外兩個市場。從長期看,場外市場規模將遠大於場內市場。法案將衍生品納入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把衍生品和期貨賦予相同的法律地位,二是規範其執行,尤其是把場外衍生品納入監督管理範疇。

“目前,衍生品市場呈現出場內逐漸成熟、場外高速發展的態勢。國內五家期貨交易所除廣州期貨交易所新成立尚未上市品種外,其他四家期貨交易所和二家證券交易所均上市了期權品種,共有20個商品期權以及4個金融期權(1個指數期權和3個ETF期權);覆蓋農產品、有色金屬、鋼鐵、能源、化工和股票指數等。其中,上交所上證50ETF期權和滬深300ETF期權品種已成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權益類品種之一。”楊青介紹稱。

另據楊青介紹,目前場外衍生品市場主要分佈於銀行間市場、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子公司中,其中銀行間市場因先發優勢且包攬外匯和利率業務,體量較大,達到60%以上。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雖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主要涉及場外期權、收益互換業務。2021年櫃檯場外衍生品累計新增名義本金10.04萬億元,其中期貨子公司1.63萬億元(大宗商品場外期權部分1.27萬億元)。截止2021年末,場外衍生品櫃檯市場存續名義本金2.33萬億元,其中證券公司櫃檯2.01萬億元(商品0.12萬億、金融1.89萬億);期貨子公司櫃檯0.32萬億元(商品0.18萬億、金融0.14萬億),場外商品佔比56%,市場佔比迅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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