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行個人不良貸款轉讓鬆綁 AMC欲分食萬億“蛋糕”

由 酒書端 釋出於 財經

如何打破藩籬,盤活不良資產處置市場,監管鬆綁個貸批次轉讓或只是開始。

近期,監管部門就《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及《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實施方案》徵求意見。通知顯示,已批覆同意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以試點方式拓寬不良貸款處置渠道和處置方式,進行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次個人不良貸款轉讓試點。

其中,對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次個人不良貸款轉讓試點被認為是此次《意見稿》的最大亮點。“對公的單戶不良資產轉讓,銀行一直都可以做;在個貸不良允許批次轉讓方面,同意個人批轉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建議後面針對不良資產的政策可以步子再邁的大一點。”匯銀金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馬賽對經濟觀察報表示。

個貸可以批次轉讓,涉及到機構將如何應對?國內資產管理公司(AMC)此前主要涉及對公不良資產業務,有四大AMC管理層人士對記者表示,若配置分支機構,也要根據商業化原則,如果個人不良貸款的量不大,收購之後很可能要反委託商業銀行進行處置。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屬地化的優勢,但是對個人不良貸款處置可能也存在著人手不足的問題;是否參與業務也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突破個人不良貸款批次轉讓限制

根據銀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和《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此次發文只是徵求意見,並非最終檔案。發文物件包括各銀監局、各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

根據《徵求意見稿》,試點參與不良貸款轉讓的銀行有18家:六大國有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試點參與不良資產收購的機構包括:四大AMC、符合條件的地方AMC、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

其中,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經營管理狀況較好、主營業務突出、監管評價良好,並由升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出具同意意見。地方AMC可以受讓本省區域內的銀行不良貸款,今後根據參與試點的地方AMC具體情況及市場需求等逐家放開地域限制。

試點範圍內的銀行和收購機構按照自主自願原則參與試點業務。其中,參與試點的個人貸款範圍包括:個人消費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性貸款。

有四大AMC管理層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此前也有不少銀行和他溝通接洽個人不良貸款轉讓的業務,該人士建議銀行向監管方面提議從制度層面放開限制。從徵求意見來看,銀保監會對個人不良貸款轉讓終於有所突破。“銀保監會在商業銀行的呼籲之下,兼顧各方面做出的決定,個人認為是一件好事。”該AMC管理層人士表示。

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鄭州銀行董事長王天宇建議監管部門應放寬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受讓規定,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允許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商業銀行逾期60天以上非不良資產及個人經營性貸款,確保商業銀行及時有效化解風險,釋放商業銀行支援實體經濟活力。

根據《徵求意見稿》,試點銀行需根據自身情況確定不良貸款的轉讓標準和範圍,並制定轉讓方案走內部審批,然後在銀登中心集中辦理登記,進行掛牌展示,對AMC發出邀約,意向投資人再向銀登中心提出申請,銀行不得設定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潛在投資人。最後透過一次競價和多次競價的方式來確定唯一受讓方。

個人不良貸款何以“出表”

此前,不良個人貸款不能向資產管理公司批次轉讓,因此難以出表。但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後,便可以在銀行出表。根據財政部、銀監會《關於印發

的通知》(財金〔2012〕6號)規定,個人貸款(包括向個人發放的購房貸款、購車貸款、教育助學貸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費貸款等以個人為借款主體的各類貸款)不得進行批次轉讓。

上述AMC管理層人士分析稱,當時國家就是防止個人惡意逃廢債或者是惡意催收:第一是擔心個人欠銀行的貸款,惡意逃廢債,第二,如果資產管理公司再轉給社會上的機構,怕惡意催收的造成社會問題。另外,個人貸款涉及到的管理成本也比較高,個人貸款一般額度小,不像企業幾個億的額度,資產公司裡處置成本也高。“不良資產的量已經比較大了,經濟繼續下行還會加速暴露,所以銀行是真的難受才會要求降低門檻。”有民營AMC負責人對記者分析新規出臺的緣由。

據銀保監會公佈資訊顯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2.61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1986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91%,較上季末增加0.05個百分點。

商業銀行近幾年都在大力發展個人信貸業務,個人信貸業務單筆授信金額小於對公,但授信客戶數量龐大,涉及行業廣泛。個人不良貸款方面,據央行釋出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中資料顯示,2018年我國個人不良貸款餘額為7103億元,不良率1.5%。據銀保監會統計,2020年一季度個人消費貸款不良率比2019年年末上升0.13%,粗略估算,我國個人不良貸款餘額接近萬億。

上述AMC管理層人士表示,銀行的個人不良貸款不能對外轉讓,也很難處置,很難在報表中衝抵。“前兩年銀行都是透過不良資產的證券化(ABS)等方式,首先是不好估值,因為戶數很分散。但是它若不解決,商業銀行的個人不良貸款就一直在表內,核銷又比較困難;不轉讓出來佔它的不良貸款餘額,體現在不良率上。”

銀行發行ABS品種包含信用卡不良和個貸抵押類不良兩個品種。截至2019年底,全年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發行規模為143.49億元,發行總單數為29單,其中信用卡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共計發行22單,發行金額共計69.02億元;個貸抵押類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7單,發行金額為74.47億元。

除了發行ABS,另外一個方式是進行不良資產核銷,將不良資產衝減至資產負債表外。但是不良貸款核銷條件嚴格,比如債務人死亡等情況。根據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要進行呆賬核銷,必須詳細說明呆賬形成原因,採取的補救措施及結果,以及對借款人、擔保人已實施的追索情況、對抵質押物的處置情況等,並履行一套嚴格的法律程式,才能核銷。

上述AMC管理層人士透露,有銀行發行不良貸款ABS時,提議AMC出資做劣後,但是AMC內部決策程式很難透過,因為不管出資金額多少,最後對整個個人不良貸款的回收率很難評估及進行估值。如果對於某家企業,可能5天就能評估出來,但是一個億的本金可能涉及到上千戶,很難捱家挨戶的調查,成本太高。

萬億個人不良市場如何消化

四大AMC此前一直專注對公業務,在個人不良貸款處置上尚無相關部門配置。對於是否要設定個人不良貸款的業務,上述AMC管理層人士表示,四大資產公司的機構一般設定到省級別,尚沒有涉及到縣級別,個人貸款很可能有些分佈在全國各地,存在的很多問題無法觸及。如果配置分支機構,也要根據商業化原則。如果個人不良貸款的量不大,最後收購之後很可能要反委託商業銀行進行處置。

何為反委託處置,該管理層人士解釋稱,可能商業銀行將批次個人不良資產轉給資產管理公司,然後資產公司再按照商業化的原則反委託商業銀行進行處置。商業銀行轉讓後可以實現不良資產出表,資產公司可以打折清收。資產管理公司要麼委託原商業銀行處置,要麼委託社會的有關機構進行處置。

對於個人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上。在徵求意見稿中禁止了二次轉讓,《徵求意見稿》表示,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個人貸款的相應催收制度、投訴處理制度,配備相應機構和人才隊伍。資產管理公司對批次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採取自行清收、委託專業團隊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

本次試點並沒有禁止委託催收,但是明確了委託方對清收機構的管理責任,對於政策放開最為擔憂的暴力催收問題設定了預防措施。“禁止二次轉讓是擔心現在資產公司收購了以後,再轉給民營的投資機構,民營投資機構用各種手段去催收,也造成社會上的問題。”上述AMC管理層人士表示,資產管理公司不轉讓,但是可以委託在原商業銀行進行催收,權利是屬於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表內的不良貸款解決了;另外AMC可以委託社會的機構,若委託清收效果好,給予一定的代理費,這樣就解決了資產管理公司人手不足的問題。

有分析人士認為,地方AMC在承接此項業務上可能更有優勢。對此,上述AMC管理層人士認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屬地化的優勢,但是對個人不良貸款處置可能也存在著人手不足的問題;第二是否參與業務也要基於對自身業務的判斷,根據各個資產公司自己的實際情況。

有地方AMC業務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尚未收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的相關內容。也有部分民營AMC希望參與到市場中。馬賽認為,活躍不良資產處置市場要打破藩籬,讓更多的民資外資和處置機構參與進來。建議賦予不持牌AMC批次收購不良資產包的權利。

王天宇此前也建議放寬不良處置市場化准入標準,允許符合資格的非持牌資產管理公司承接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包,以拓寬不良處置渠道,加快處置程序。

另外,《徵求意見稿》要求,收購後不得二次轉讓、禁止暴力催收、對於五類不良貸款禁止轉讓: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貸款、精準扶貧貸款;“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各項貸款等政策性、導向性貸款;虛假個人貸款、個人教育助學貸款、銀行員工及親屬在本行的貸款;在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中有限制轉讓條款的貸款等。

雖然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後在銀行已經出表,但在徵信記錄方面,《意見稿》表示,不良貸款轉讓後,債務人的銀行徵信記錄變更等權益一併轉讓給受讓人,由受讓人根據債權後續清收處置情況決定是否清除或變更不良徵信記錄。

(文章來源:經濟觀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