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3日訊 近期,《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出爐。這一監管要求對銀行業的資金壓力有多大?
在4月12日人民銀行舉行的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統計資料新聞釋出會上,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局局長李斌表示,從附加監管規定公開徵求意見後的輿情反饋來看,輿論和市場反映總體積極正面,大家認為監管規定力度合乎預期,入選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整體資本補充壓力不大。
4月2日,人民銀行就《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李斌表示,這個規定是對《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的落實,也是《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的配套規定,是完善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走出的重要一步。
李斌表示,這個規定從附加監管指標體系、恢復與處置計劃、審慎監管措施等方面對系統重要性銀行提出附加監管要求,既考慮了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的國際慣例,也結合了我國銀行業的特點和實際監管需要,是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的一般性框架。總的來看,《附加監管規定》有利於系統重要性銀行保持充足的資本實力和損失吸收能力。
目前第一組到第五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初步設定的是0.25%、0.5%、0.75%、1%和1.5%。“五組之間過渡比較平滑,整體水平與國際要求也是適應的,”李斌說,“我們做了科學認真的測算,相對於我國銀行業目前實際資本水平壓力不大。如果銀行同時被認定為我國的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全球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那麼附加監管要求也不會疊加,採用二者孰高原則確定,不會額外增加銀行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