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11月15日,浙江證監局釋出公告表示,經查,江海燕在浙商證券溫嶺人民東路證券營業部(現更名為“浙商證券溫嶺九龍大道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存在以本人名義代他人購買金融產品的行為。因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江海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因違規代他人購買產品 浙商證券一營業部員工被監管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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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11月15日,浙江證監局釋出公告表示,經查,江海燕在浙商證券溫嶺人民東路證券營業部(現更名為“浙商證券溫嶺九龍大道證券營業部”)任職期間,存在以本人名義代他人購買金融產品的行為。因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江海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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