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公佈了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73.10元。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據國家統計局資料,202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日平均工資為373.10元。
(央視)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公佈了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73.10元。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據國家統計局資料,202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日平均工資為37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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