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公司啟動上市,打破“公益慈善組織”等誤解

4月17日,水滴公司於正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招股書,啟動上市流程。水滴公司上市,正好打消了外界關於水滴公司是“公益組織”、“慈善組織”的誤解。

很長一段時間,公眾對水滴公司的認識很多都來自於水滴籌。水滴籌是2016年7月上線的免費個人大病求助平臺,透過社交網路將尋求幫助和願意幫助的人聚集在一起,為經濟困難的大病患者提供醫療費用支援。

由於大病求助行業帶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屬性,平臺在籌款過程中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外界對水滴籌始終抱有“公益”的刻板印象。水滴籌曾多次澄清,自身並非慈善公益組織,運營主體為商業企業。

一般來講,“公益組織”、“慈善組織”都屬於非盈利性組織,而公司上市是以營利性為基本前提的,需要為股東帶來增值收益的,這顯然不符合非營利性組織的定義。

此前,有很多人的把免費、幫助別人和公益慈善劃上等號,看到在水滴籌籌款的大多是患了大病但缺錢治療的所謂“弱勢群體”,就一直誤會的以為水滴籌和水滴公司做的就是公益組織的事情。加上其實公眾對公益層面的很多專業知識相對沒有那麼瞭解,人們便想當然地以為免費服務的水滴是在做慈善。

事實上,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作為個人求助,並不屬於《慈善法》中定義的公益組織,也不是所謂的“慈善組織”,個人求助資訊也不屬於慈善募捐的公開資訊。個人可以透過媒體釋出求助資訊,媒體應履行相應的責任,向社會公眾進行風險提示,告知這不屬於慈善募捐資訊,資訊真實性要由釋出者個人承擔。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凌霄認為,水滴籌等平臺極大地降低了公眾發起籌款的門檻,解決了很大的社會問題。水滴籌雖然是免費的,但水滴籌和慈善是有本質區別的。《慈善法》規定,開展慈善活動是面向社會大眾的,應具備公益性,受益物件不能是特定人群,應當面向不特定的公眾開展慈善活動,基於此,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並不能為個人利益發起公開募捐。

“以水滴籌為代表的網際網路籌款平臺,其為使用者提供的是個人求助服務,屬於公民的一種權利,與慈善組織公開募捐善款的行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張凌霄認為,水滴籌對於水滴公司而言,只是運營的其中一個產品,是一個觸達使用者和保險場景教育的入口——透過水滴籌喚起健康人群對於大病問題的關注,隨後提供一個高性價比的健康險銷售平臺,參與水滴籌愛心行為的捐款使用者有機會轉化為其核心業務保險客戶。

根據水滴公司釋出的招股書,其主要開展了水滴保、水滴籌等業務,整合發展,增強使用者參與度、提高健康保護意識,實現使用者全生命週期價值的最大化。

作為水滴公司的主要業務,水滴籌和水滴保分別為使用者提供病後支援和病前保障。一方面,水滴籌為經濟困難的大病患者提供了有效的渠道,讓他們得以及時得到救助,另一方面,籌款構建的場景激發了使用者的保險意識,捐贈者會更加願意為自己和家人提高醫療保險保障。

招股書顯示,水滴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營收分別為2.38億元人民幣、15.11億元人民幣、30.28億元人民幣,公司的淨營收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經紀服務;2021年3月停止互助業務之前運營互助計劃的管理費;向保險公司和其他保險經紀或代理公司提供技術服務。其中,2020年全年,水滴公司的保險經紀收入佔到了淨營收的89.1%。

從水滴公司的收入結構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水滴籌作為水滴為使用者提供的免費籌款工具,並不為水滴公司帶來營收。而為維持平臺的正常運轉,水滴公司每年都會對水滴籌業務進行大量補貼。所以外界所謂的“水滴籌借用戶捐款牟利”的各種說法也就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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