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學收監管函 被問信披是否誤導及配合股東減持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20日訊 近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釋出關於對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22〕第37號)。1月17日,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雅本化學”,300261.SZ)釋出關於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暨停牌核查的公告。

  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於2022年1月13日、1月14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以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公司將就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進行核查,公司股票(股票簡稱:雅本化學,股票程式碼:300261)自2022年1月17日開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後復牌。

  2021年10月29日,雅本化學收報5.13元;2022年1月14日,雅本化學收報27.32元,當日漲幅19.98%。累計漲幅432.55%。

  2021年12月2日,雅本化學釋出關於實際控制人減持公司股份超過1%的公告,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實際控制人之一汪新芽的通知,獲悉其於2021年11月30日透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1900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1.97%。

  2021年12月28日,雅本化學釋出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

  雅本化學表示,根據公司自查以及向高階管理人員、市場部人員確認,截止至本關注函回覆日,公司未與輝瑞公司(Pfizer)簽署任何合作協議,與其不存在任何合作關係,未向輝瑞公司供應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客戶主要為國內客戶及印度客戶,無法確定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是否間接供給輝瑞公司。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截止至關注函回覆日,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主要用途為銷售及自用(用於下游產品研發),其中銷售部分約佔總產量的99%,自用研發部分約佔總產量的1%。公司自2012年起進行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合成工藝和產業化研發,截止本本關注函回覆日,該產品公司累計投入研發費用合計1467.46萬元,其中包括研發費用1417.46萬元,專利購買費用50萬元。公司擁有卡龍酸酐的生產專利技術(專利號:ZL.201410364816.2)。

  目前公司擁有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產能合計約20噸/月。截止至本關注函回覆日,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銷量為17.29噸,產生銷售收入2700.73萬元(不含稅),佔公司2021年度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約為1%-2%,佔比較小,預計不會對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財務、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截止至關注函回覆日,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在手訂單為6354.08萬元(不含稅)。

  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主要客戶為國內客戶和印度客戶,其中國內客戶銷售額佔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總銷售額的比例約為97.88%,印度客戶銷售額佔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總銷售額的比例約為2.12%。

  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出,2021年11月4日,雅本化學在官方網站釋出訊息稱“研發生產的醫藥中間體卡龍酸酐商業化量產工作順利,目前月產規模達到20噸”,次日,輝瑞公司公佈其新冠口服藥物的中期臨床資料。11月5日以來,投資者多次在互動易問詢雅本化學卡龍酸酐相關業務情況及是否直接或間接供貨輝瑞公司、公司卡龍酸酐產品是否為輝瑞新冠口服藥中間體、是否符合輝瑞產品需求等問題。11月12日,有投資者在雅本化學互動易提及“卡龍酸酐為輝瑞抗新冠口服藥最上游主要或唯一原料藥”。

  請雅本化學說明未在互動易明確回覆投資者前述提問的原因,相關事項回覆是否屬於對公司股價存在重大影響的資訊,在12月22日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後雅本化學僅在異動公告中說明與輝瑞不存在直接合作關係,仍未就投資者關注的“公司卡隆酸酐產品是否為輝瑞新冠口服藥中間體”“是否符合輝瑞產品需求”等事項作出明確說明的原因,並核實相關互動易回覆以及公告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涉嫌誤導投資者。

  雅本化學前期披露的相關公告顯示,雅本化學實際控制人之一汪新芽於2021年11月30日透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1900萬股,減持比例1.97%,減持均價7.24元,減持金額達1.38億元。請雅本化學核實該項減持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規行為的情形,雅本化學是否存在利用資訊披露配合相關股東減持的情形。

  請補充說明雅本化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等最近3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前期已披露減持計劃的減持進展情況,未來3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及具體內容,是否存在利用資訊披露配合上述人員減持的情形。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創業板關注函〔2022〕第37號

  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你公司股價自2021年11月1日至今的累計漲幅達到432.55%,與同期創業板綜指偏離度較大,期間於2021年12月28日觸及股票交易嚴重異常波動標準,於2022年1月14日觸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標準。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核實並進一步說明以下事項:

  1. 2021年11月4日,你公司在官方網站釋出訊息稱“研發生產的醫藥中間體卡龍酸酐商業化量產工作順利,目前月產規模達到20噸”,次日,輝瑞公司公佈其新冠口服藥物的中期臨床資料。11月5日以來,投資者多次在互動易問詢你公司卡龍酸酐相關業務情況及是否直接或間接供貨輝瑞公司、公司卡龍酸酐產品是否為輝瑞新冠口服藥中間體、是否符合輝瑞產品需求等問題。11月12日,有投資者在你公司互動易提及“卡龍酸酐為輝瑞抗新冠口服藥最上游主要或唯一原料藥”。

  (1)請你公司說明在官方網站釋出卡龍酸酐商業化量產資訊的原因,上述資訊是否達到資訊披露標準,是否屬於對公司股價存在重大影響的資訊,你公司是否存在資訊披露違規行為。請你公司說明在釋出上述資訊時是否知悉輝瑞公司新冠口服藥物原材料可能涉及卡龍酸酐,如否,請說明你公司知悉輝瑞公司新冠口服藥物原材料可能涉及卡龍酸酐相關資訊的時間。請你公司說明公司對相關產品的量產事項是否均透過官方網站對外發布資訊,你公司本次透過官方網站釋出卡龍酸酐商業化量產資訊的操作與公司慣常做法是否一致,你公司是否存在透過官方網站釋出資訊蹭新冠藥物熱點的情況。

  (2)請你公司說明未在互動易明確回覆投資者前述提問的原因,相關事項回覆是否屬於對公司股價存在重大影響的資訊,在12月22日公司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後你公司僅在異動公告中說明與輝瑞不存在直接合作關係,仍未就投資者關注的“公司卡隆酸酐產品是否為輝瑞新冠口服藥中間體”“是否符合輝瑞產品需求”等事項作出明確說明的原因,並核實相關互動易回覆以及公告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涉嫌誤導投資者。

  (3)請你公司結合2021年11月以來在互動易回覆投資者相關提問的具體情況、參加投資者關係活動及接受媒體採訪的相關情況,核實說明你公司在投資者交流活動中是否存在向投資者透露你公司卡龍酸酐產品與輝瑞新冠口服藥可能存在關聯等相關資訊的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公平資訊披露以及透過互動易迎合市場熱點炒作股價的情況。

  (4)請你公司結合產品市場容量、市場環境變化情況以及你公司經營戰略和業務佈局,說明你公司近期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變化,並說明核實過程和判斷依據,同時做好相關風險提示。

  2.你公司前期公告顯示,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客戶主要為國內客戶及印度客戶,當中國內客戶銷售額佔比近98%,公司2021年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銷售金額約2700萬元,但你公司稱無法確定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是否間接供給輝瑞公司。請你公司結合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具體用途及相關市場規模等說明你公司無法核實最終客戶的原因,並進一步核實向最終客戶銷售的情況,明確說明你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是否直接或間接供應給輝瑞公司。

  3. 2022年1月5日,你公司披露《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以下簡稱《回覆公告》),根據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化工團隊於2021年12月3日釋出的《關注輝瑞新冠藥物中間體-異戊烯醇、菊酸》的報告內容,你公司生產的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從工藝流程上可用於合成輝瑞公司新冠口服新藥帕羅維德。同時,你公司在《回覆公告》中引用中金公司報告內容,稱公司擁有合成卡龍酸酐的一種合成工藝專利,詳情可查閱中金公司報告。

  (1)請補充說明你公司在《回覆公告》中引用中金公司報告的具體內容、你公司取得中金公司報告相關資訊的具體來源、相關報告內容是否具有客觀性和權威性,中金公司報告是否能夠表明你公司的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可用於合成輝瑞新冠口服藥,你公司卡龍酸酐產品以及相關合成工藝專利與中金公司報告內容中提及的合成輝瑞新冠藥物中間體以及相關合成工藝路線是否存在對應關係。同時,請說明你公司是否對中金公司報告內容的準確性進行核實,你公司是否已就中金公司報告所提及的技術路徑進行相應驗證,如是,請提供支援性證據,如否,請說明你公司在公告中提及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可以用於合成輝瑞新冠口服藥相關資訊披露是否涉嫌誤導性陳述,並請結合前述回覆說明你公司引用中金公司報告是否審慎。

  (2)你公司前期公告顯示,你公司支付50萬元用於購買卡龍酸酐生產專利技術。請補充說明你公司卡龍酸酐合成工藝專利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的取得過程、取得時間和交易對方,交易對方是否將專利獨家出讓給你公司,你公司對該項專利擁有的具體權利。請補充說明取得專利後你公司的進一步研發過程及投入,獲取相關審批、認證情況,專利實施情況,是否存在權屬糾紛,是否具備核心技術優勢,是否存在技術替代風險等,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3)你公司前期公告顯示,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生產線是透過對現有生產裝置改造而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生產線改造總投資額為人民幣639.96萬元。請你公司說明公司佈局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原因及相關技術、經濟可行性分析,說明你公司實施生產線改造的具體時間、改造方式和技術實現路徑,相關改造是否經過技術驗收。

  (4)請結合你公司卡龍酸酐相關專利的具體內容、公司生產線改造的技術實現路徑、輝瑞公司對新冠口服藥帕羅維德中間體的具體技術要求等,明確說明你公司所生產的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是否滿足用於製備新冠口服藥帕羅維德相關中間體的質量和技術要求,你公司是否進行過相關技術驗證,如是,請提供支援性證據。

  (5)請你公司結合前述回覆說明是否存在利用輝瑞新冠口服藥相關疫情概念炒作股價的情形,同時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4.你公司《回覆公告》顯示,公司擁有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產能合計20噸/月,近期產能利用率為70%-80%,公司現有生產線透過對現有生產裝置進行改造而來,由於生產場地、合成工藝等原因,不具備擴產能力。你公司正在研究籌劃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產能擴張事宜,將根據市場需求、訂單情況決定是否擴產。請結合你公司卡龍酸酐實現商業化量產以來在手訂單量的月度變化情況、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月度銷售額情況、生產經營環境變化情況及對前述問題的回覆,進一步說明在產能利用率並不飽和的情況下,你公司研究擴產事宜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是否涉嫌利用媒體關於輝瑞新冠口服藥可能間接使用卡龍酸酐的資訊提高投資者預期、配合炒作公司股價。

  5.請你公司核實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資訊,是否存在籌劃中的重大事項或其他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市場傳聞、熱點概念等。請結合市場宏觀情況、行業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股價走勢、你公司生產經營等情況,詳細分析你公司近期股價漲幅較大的原因、與公司經營業績等基本面情況是否匹配,並結合上述問題的回覆就公司近期股價漲幅較大進一步提示風險。

  6.你公司前期披露的相關公告顯示,你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汪新芽於2021年11月30日透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1900萬股,減持比例1.97%,減持均價7.24元,減持金額達1.38億元。請你公司核實該項減持是否存在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規行為的情形,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資訊披露配合相關股東減持的情形。

  7.請補充說明你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等最近3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前期已披露減持計劃的減持進展情況,未來3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及具體內容,是否存在利用資訊披露配合上述人員減持的情形。

  8.因新冠疫情期間你公司達蘆那葦醫藥中間體業務存在資訊披露違規情形,我所、中國證監會分別於2020年3月、2020年9月對你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作出紀律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請你公司認真核實前述問題,自查你公司相關資訊披露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誤導性陳述。

  9.你公司認為應當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2022年1月26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並抄送江蘇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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