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11日電 據深交所微訊號11日訊息,9月7日至9月11日,對創業板近期漲幅異常的低價股持續進行重點監控,並及時採取監管措施;共對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證監會3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上市公司監管動態方面,(2020年9月4日-9月10日)深交所對7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一是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且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經營資料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代)黃其森、時任財務總監姜明群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是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與定期報告披露的財務資料存在較大差異。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蔣衛平、時任總經理吳薇、財務總監鄒軍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三是天廣中茂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9年財務報表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餘厚蜀、時任財務總監蘇介全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四是深圳市英威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裁黃申力減持公司股份未在首次賣出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黃申力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五是浙江金盾風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2018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不準確且修正不及時,違規使用自有資金提供財務資助,違規使用募集資金以及使用募集資金提供財務資助等違規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淼根、財務總監何鵬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董事黃紅友、時任董事周偉洪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六是浙江金盾風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盾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董事長周建燦(已故)以金盾股份名義與出借方簽訂借款合同,並與出借方約定款項轉入周建燦及其控制的金盾集團系企業的銀行賬戶,並且周建燦以金盾股份名義簽訂擔保合同,為周建燦及其控制的金盾集團系企業對外借款提供擔保。金盾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董事周純在上述部分借款或擔保合同中籤名,涉及金額合計335,210萬元。周純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周純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七是騰邦國際商務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以下簡稱“騰邦國際”)股東騰邦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邦集團”)騰邦集團所持騰邦國際股份於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4日被質權人平倉,騰邦集團未在首次賣出的十五個交易日前披露減持計劃公告。2020年4月30日至5月25日,騰邦集團所持騰邦國際股份被質權人平倉,減持行為發生日距離減持計劃公告披露日不足十五個交易日。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騰邦集團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共對13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9宗涉及資訊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4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
9宗涉及資訊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中,一是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度主要經營資料與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差異,公司財務總監王偉華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二是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資金佔用及違規擔保等違規行為,公司獨立董事吉富星、李堃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三是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就有關債權債務重組重大協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四是深圳市路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經審計的淨利潤與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差異較大,且未能按規定及時修正。五是中南紅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業績與業績預告存在較大差異,且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修正。六是北京合眾思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經審計的淨利潤與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差異較大,且未能按規定及時修正。七是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以來存在未及時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情況、未及時披露重大股權交易進展情況、未及時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被司法凍結事項等多項資訊披露不及時、不準確的情形。八是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蔡廷祥未及時披露股份凍結事項。九是北京萬邦達環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因根據預期損失法調整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時誤將應當計入期初留存收益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變動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導致2019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財務資料存在差錯。
4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一是許昌遠東傳動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劉延生、史彩霞在累計減持公司股份比例達到5%時,未按規定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公司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報告和資訊披露義務前也未停止買賣公司股票。二是首航高科能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京津榮創波紋管(天津)有限公司未能按規定在首次減持公司股票十五個交易日前披露減持計劃。三是廣東猛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汕頭市澄海區滬美蓄電池有限公司未能按規定在首次減持公司股票十五個交易日前披露減持計劃。四是天津瑞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梁昭平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報告披露敏感期內賣出公司股,且未在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深交所發出半年報問詢函17份、重組問詢函2份、關注函13份、其他函件6份。
市場交易監管動態方面(2020年9月7日-9月11日),9月7日至9月11日,深交所共對96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對創業板近期漲幅異常的低價股持續進行重點監控,並及時採取監管措施;共對5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證監會3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會員監管動態方面(2020年9月7日-9月11日),本週,針對一家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本所對其採取約見談話的監管措施。(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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