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前的最後一次庭審,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當天出席了庭審。
檢方在17日的庭審中指出,考慮到李在鎔否認指控、身為決策者、實際利益歸屬方等因素,要求法院對其判處5年有期徒刑、罰款5億韓元(約合280萬元人民幣)。
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
李在鎔因涉嫌在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過程中哄抬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強化其在集團內的影響力,於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之後,檢方還以涉嫌三星生物製劑2015年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虛增4.5萬億韓元(約合252億元人民幣)為由再次對李在鎔提出起訴。
預計法院方面將在一至兩個月內對此案做出最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