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據企查查APP,銀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2.4億元,案號為(2021)粵執48號,涉及案件為河北銀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珠海廣通汽車有限公司,石家莊中博汽車有限公司等執行案件。
股東資訊顯示,董明珠在該公司擔任董事,持股17.46%,為第二大股東,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3%。
據金融界,早在2016年格力電器便意欲收購銀隆新能源,但方案未能在股東大會透過。隨後,董明珠以個人名義進行投資,並在短時間內成為銀隆新能源的第二大股東,擔任該公司董事長。
董明珠在2019年接受採訪時稱,為了格力更長遠的發展,必須要進入汽車領域。常年來格力在汽車空調業務上沒有得到認可,但是銀隆提供了一個汽車空調的平臺,透過這個平臺,格力汽車空調的門打開了,這才是真正的收益。如今看來,董明珠在新能源汽車業務上的發展似乎並不是很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