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9萬!通光線纜中標國家電網專案!
文 | 靳晴宇 編輯| 國際能源網
11月2日,A股上市公司江蘇通光電子線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光線纜”)釋出公告稱:通光線纜全資子公司江蘇通光強能輸電線科技有限公司於近日參與了“國家電網有限公司輸變電專案2020年第五次線路裝置性材料招標採購”,招標人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20年10月30日,國家電網釋出了中標候選人公示,通光線纜預中標,中標物資為導地線,中標金額為5109萬元,約佔2019年經審計營業收入總額的3.46%。本次中標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存在積極影響。
國際能源網記者獲悉,這並不是通光線纜今年第一次中標大型線纜招標採購專案。根據統計,今年通光線纜已累計釋出中標公告5起,涉及合同金額超過4.2億。通光線纜最新發布的財報資料顯示,公司歸屬淨利潤同比大漲44.1%。
01、新是一條秘籍
通光線纜的最大股東是通光集團,這是一家集通訊、電力、智慧裝備和電力能源綜合服務為一體的多元化、全方位的現代化大型企業集團。集團公司旗下擁有通光線纜、通光光纜、通光強能、通光資訊、通光海洋、四川通光、通光物流等數十家公司,企業規模在民營公司中屬於佼佼者。
通光線纜成立於2002年,2011年9月在A股成功上市。上市9年的時間裡,通光線纜的歸屬淨利潤始終有幾千萬以上,在2015年和2016年期間,業績最好的時候歸屬淨利潤均超過1億元。公司營業收入也在不斷增加,從2011年剛上市的時候只有6.5億營收,到2018年最高時高達16.1億。
從業績構成看,通光線纜的主營收入來源於輸電線纜和光纖光纜。國際能源網記者瞭解到,該公司主要產品為高品質射頻電纜和航空航天用電線電纜,包括聚四氟乙烯絕緣電線、聚全氟乙丙烯絕緣電線、聚四氟乙烯薄膜安裝線、聚四氟乙烯絕緣柔軟同軸射頻電纜等涵蓋範圍非常廣。
通光線纜之所以可以頻頻中標國網和南網的招標專案,很重要的原因在於該公司對於技術研發的投入。該公司由多名資深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通光技術團隊長期致力於產品的研發工作,多年來一直參與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等相關的行業標準。公司擁有產品和技術的自主智慧財產權,擁有同軸射頻電纜、低損耗穩相電纜、耐高溫光纜等多項國家已經授權的專利。尤為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應國家標準委委託,公司參與制定了《IEC 61196-8-1:通訊電纜-第8-1部分:聚四氟乙烯絕緣半柔電纜空白詳細規範》等5個IEC標準。
從歷年研發投入資金看,2017年到2019年期間每年研發資金超過6000萬,甚至比這些年公司歸屬淨利潤還要高。根據今年三季報資料顯示,通光線纜研發投入資金達4280萬元,同比增長9.57%。
通光集團研發體系
實際上通光線纜的控股母公司通光集團的董事會還下設專門的技術研究院,針對不同的技術應用領域展開研究,這也為通光線纜的技術進步做好堅強的後盾。
02、新基建帶來的紅利
除了通光線纜本身的實力,新基建的風口也成為線纜行業蓬勃發展的原因。就像人們常說的,“處在風口,豬都能飛上天。”
當前我國經濟正面臨著來自多方面的壓力:疫情使經濟陷入短期“停擺”階段;經濟處於轉型的陣痛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也席捲著各個行業向湧向深水區。“新基建”從短期來說,有利於我國擴大內需,穩增長和穩定就業;長期來看,有助於釋放中國經濟增長潛力,提升長期競爭力,改善民生福利。
在“新基建”背後隱藏著大生意,無論是城際高速鐵路還是城市軌道交通,5G基站建設亦或是大資料中心,每一個領域身後都是千億、萬億、甚至是數十萬億的大市場,投資潛力巨大。對於電纜行業來說這是一波紅利,市場對電纜的需求也迎來了新一波兒增長。
不過新基建也需要高質量的電線電纜,隨著物聯網、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的不斷進步,為電纜隧道鋪設、電纜線路的維修與巡檢,帶來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這也需要線纜行業本身提高科技含量。
通光線纜正屬於這樣的科技領先型企業。該公司先後研製開發了OPGW光纜、海底光纜、航空航天用耐高溫電纜、高頻穩相電纜、節能導線等上千個新品種,產品擁有完全自主智慧財產權,成為全球線纜品種最全的企業之一。
藉助新基建的東風,通光線纜也終於在第一季度歸屬淨利潤只有145萬的情況下,透過自身努力,與國網和南網展開合作,最終在二三季度扭轉業績頹勢,實現歸屬淨利潤分別實現3315萬和4927萬的好成績。
03、仍需警惕風險
通光線纜三季財報顯示,公司的經營活動產生的淨現金流是-1529萬元,同比下滑115.16%。公司的淨現金流是-2.868億,同比下滑237.26%。經營產生的淨現金流下滑、公司整體的淨現金流下滑,說明通光線纜在經營過程中支出數額超過資金回籠數額,對於公司來說,這樣存在一定的財務風險。
此外,通光線纜在今年9月還牽扯到一起官司中。根據今年9月的一份公告顯示,通光線纜旗下全資子公司江蘇通光資訊有限公司被旗下控股的江蘇斯德雷特通光光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斯德雷特通光”),告上法庭。公告顯示,2017年11月27日,斯德雷特通光作為賣方與通光資訊作為買方簽訂了《供貨協議》,約定由斯德雷特通光向通光資訊供應單模光纖(“產品”)以供被告生產光纜。
通光資訊承諾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從原告處購買原告製造的總計3000萬芯公里的產品,但是由於光纖市場變化導致原被告難以就光纖價格達成一致,通光資訊光纖採購量遠未達到《供貨協議》約定數量。斯德雷特通光認為此舉嚴重損害其預期利益,上訴要求通光資訊就該部分預期利益對原告進行賠償。
其中包括向斯德雷特通光賠償因未能滿足承諾購買數量而造成的損失暫計人民幣約1.61億元,及延遲支付利息,暫計至2020年7月14日為人民幣1593.84萬元;承擔斯德雷特通光的裝置投入獎勵損失456.02萬元;承擔斯德雷特通光因本案發生的律師費、差旅費等法律費用;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保全費等。共計超過1.81億元。
可以說斯德雷特通光作為通光線纜的子公司的子公司,不應該對母公司發難,但實際上這起訴訟也或多或少地暴露出整個公司內部的利益糾紛問題。
當前通光線纜在斬獲多筆鉅額訂單的同時,也需要防範相應的風險,在保證質量履行合同的同時,也要加強公司本身的成本控制能力和資金運籌能力以及企業內部的管理能力,避免類似“後院起火”的事件發生。相信通光線纜可以藉助新基建的東風,與兩大電網公司展開深入合作,再創業績新高峰。
來源:國際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