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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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研究規範債券市場發展、維護債券市場穩定工作。會議提出5條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責任;二是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三是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督,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四是加強部門協調合作;五是繼續深化改革。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崔志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舉表明監管對維護債券市場平穩執行發展、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決心,有助於穩定市場情緒,提振各方信心。
會議指出,近期違約個案有所增加,是週期性、體制性、行為性因素相互疊加的結果。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處理好促發展與防風險的關係,推動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東方財富Choice資料統計,信用債市場上,今年以來截至11月22日,有98只債券未及時撥付兌付資金髮生違約。10月下旬以來,華晨集團、永城煤電等多家企業發生債券違約備受關注。
例如,10月23日,華晨集團發行的17華汽05正式宣告違約。11月16日,華晨集團公告稱,已構成債務違約金額合計65億元。11月20日,華晨集團正式進入破產重整程式。
巨豐投顧高階投資顧問胡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儘管今年以來債券違約有所增多,但違約率仍處於較低水平,目前信用環境較好,債券發生大規模違約機率小,信用風險總體可控。
會議要求,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要依法嚴肅查處欺詐發行、虛假資訊披露、惡意轉移資產、挪用發行資金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為,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財政部專家庫專家、360政企安全集團投資總監唐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逃廢債”行為,從本質上來看,是對投資人的不負責,也是企業決策者對企業的不負責。如果高信用等級的公司帶頭“逃廢債”,無疑會對債券的發行和二級市場估值造成重大的負面影響。
“在打破剛性兌付後,該誰承擔債務違約風險就由誰承擔,而不能出現借債者造成的風險和實際承擔者的錯位問題。”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監管部門必須對此加強違法違規管理,特別是要嚴厲處罰“逃廢債”問題,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會議要求,加強行業自律和監督,強化市場約束機制。發債企業及其股東、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必須嚴守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堅持職業操守,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切實防範道德風險。
11月20日,證監會表示,決定對華晨集團涉嫌信披違法違規立案調查,並對有關債券涉及的中介機構同步核查。上交所也向華晨集團相關債券受託管理人招商證券出具監管警示函。
同日,針對近期債券市場發生的個別風險事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上交所將進一步加強公司債券風險管理和推進違約處置工作,透過加強自律監管及風險監測排查、形成監管合力,加強資訊溝通及跨市場監管協同,督促發行人、中介機構落實風險管理責任和化解處置風險。
上交所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10月非金融企業在上交所發行公司債券2.45萬億元,支援了企業復工復產和實體經濟發展。
劉向東認為,進一步發揮公司債券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就要加強法規監管,讓公司債的發行符合實體企業實際需求的同時監督債務人遵循契約意識,以及壓實中介機構的責任,以便降低整體償付風險。
唐川表示,當前重視企業自身的盈利能力應多於強調債券本身的融資能力。誠然,債券是企業融資的主要途徑之一,其合理使用,有助於企業發展,同時也能夠幫助企業最佳化債務性融資的成本和期限。
“防範債券市場風險,主要的方式應是讓企業進一步確定內生性的還款來源,以主營業務獲得更多利潤,而不能靠‘借新還舊’作為還款方式。要讓企業有足夠的能力去自我產血,之後再適時給予資金援助,以幫助企業在有限的時間內渡過難關。”唐川說。
製作:劉睿智 編輯:田冬 喬川川
稽核:蘇詩鈺 終審:馬方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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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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