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Vix
在大家都在詫異“錢去哪了?”的時候, 坊間盛傳一種所謂無風險的賺錢方式。
據那些“套利”人士說,主要有兩種方案:一種是向銀行借款,然後去投資年化收益率為4.8%的理財產品;另一種,則是拿貸來的錢去買三年期大額存單。
他們還說,貸款利率與投資收益率之差就是純粹的“無風險收益”,如果本金放的夠大,就賺的更多。如果做成公司貸款,貸款利率更低,而且融資越多,那樣賺的空間就越大,並且他們一再強調,這是“無風險”的。
這聽起來很吸引人,但這種理財方式真的是無風險的嗎?投資有個原則:所有輕而易舉就能賺錢的機會,一定要多留個心謹慎對待。
這種“套利”模式的賺錢邏輯是什麼?
據進一步瞭解,某銀行企業抵押貸款優惠後的貸款利率只要2.8%,還能再免息77天。某銀行某款一年期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在4.8%左右,三年期的銀行大額存單利率在3.3%左右。
我們先算一筆賬。假設如這些“套利”人士所說,向銀行貸款100萬,然後投到4.8%的理財產品(方案一),或者投到3.3%的三年期大額存單(方案二),收益情況如下:
資料來源:葉檀財經
賬面上看,完美。但真的那麼輕鬆簡單就能賺到錢嗎?
的確,這種套利邏輯確實曾經奏效過:以前的炒房團,還有P2P。大致邏輯都差不多:用信用卡或者低利率借款,然後拿去投資買房或者再高息出借,當時確實有一幫人賺到了錢。
但投資的事不能刻舟求劍。大家也都很清楚,當年的炒房團和P2P,後來都遭遇了什麼。
當年全球經濟形勢一片向好,監管也不完善的時候這類套利操作確實讓一些人賺錢了,但是在經濟形勢不明朗、監管愈加完善、且不存在貨幣政策大水漫灌的情況下,如果還是用慣性思維,企圖一夜暴富,是件很可怕的事。
即使賬面計算的“無風險”收益令人激動,但還是要冷靜下來,仔細探究這種套利交易背後的風險。
這種所謂的“套利”交易,邏輯就是用槓桿放大微薄利差來增厚收益。
在市場環境穩定,利差保持不變或者擴大,以及槓桿穩定(銀行不會突然收回貸款)的情況下,這種賬面收益確實是可以拿到。
但是,如果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利差反向變成了貸款利率大於投資收益率,或者突發銀行借款政策變化要求提前還款時,那不僅不能賺錢,反而會虧錢。
所以,這種看起來不錯的銀行套利其實並不是“無風險”,相反,它的背後暗藏了一些容易被忽視的風險。
接下來我們講下,這種套利的風險到底是什麼呢?
首先,銀行理財產品已經不保本保收益了。
“資管新規”實施後,之前大家印象中“保本保收益”的銀行理財都不再保本了,即所謂的“打破剛性兌付”。
以前我們去銀行買理財,都能穩穩的收到一筆理財收益。但是,從2022年1月1日起,銀行的這些“保本保收益”型理財產品將正式退出市場,除了存款類產品,以後買銀行理財,基本上都需要自負盈虧。
我們現在看到的銀行理財產品,有諸如“七日年化”收益率,“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這些收益率都只是代表了歷史的收益情況,並不意味著未來可以按這個收益率拿到理財收益。
資料來源:某銀行APP
如果銀行理財收益已經不再保本保收益了,那麼方案一就有弊端:一旦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發生負面變化。
如去年3月和11月出現銀行理財產品“虧損”事件,那麼這個套利交易的利差可能會縮小甚至出現倒掛,方案一不僅無法賺錢,反而可能會虧錢。
其次,不得不留意的期限錯配問題。
在方案二中,100萬拿去投資年化收益率為3.3%的三年期大額存單,乍一看,持有到期獲得的收益是確定的,所以看起來風險好像會低於方案一。但是,這裡的問題是,銀行貸款和大額存單的期限是不匹配的。
向銀行貸的款,一般來說需要按月支付利息,然後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這樣就會產生現金流期限錯配的問題:貸款利息每個月都要支付,但大額存單三年以後才能拿到本息。
根據方案二來計算,負債端(向銀行貸款),第一年的每個月需要支付利息1841元。假設第二年、第三年貸款政策沒有變化,貸款利率仍然是2.8%,但沒有77天的免息時間,那麼第二年、第三年的每個月需要支付利息2333元。
或許這些利息並不算多,但除了利息之外,每一年貸款到期後,都需要拿出100萬元一次歸還本金,至於能不能在第二年、第三年成功續貸,還要看貸款政策和監管態度。
而資產端(購買大額存單),3年到期後才能按3.3%的利率拿到33000*3=99000元的收益和100萬元的本金。
如果只是存滿2年,因為急需用錢需要提前支取這100萬,那還得按活期存款利率來計算利息,如果這種情況發生,那麼這個套利交易就會產生虧損。
在監管框架內投資。
或許有人說,每個月支付這點利息不算什麼,每年貸款到期歸還本金也不是問題,大額可轉讓存單流動性較強也可以轉讓出去。但是,這種套利方式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即監管風險。
《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指出了對待金融的態度:“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而此前幾乎所有重要會議都曾明確傳達過金融監管的重心:“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止脫實向虛,金融要支援產業發展”。
回顧監管歷史,這些年就重拳打擊過“銀行票據套利”、“經營貸套利買房”等套利行為。
這種“擦邊球”式銀行套利交易,本來就是違規套取銀行信用的違規行為,隨時存在因貸款用途不合規而被要求提前還款的風險。
當前的國際局勢日益複雜,這些年的國內金融監管也日趨完善。很多曾經非常好用的“‘造富式’套利交易”,都已經不適用了。國外有SVB(矽谷銀行)爆雷,國內有嚴查“經營貸違規入房市”。在這種環境下,我們可以做的是:理性思考,謹慎理財,迴歸產業,迴歸價值。
警惕投機交易,迴歸價值投資。
市場在進化,監管也在進化。覆盤歷史,從“經營貸”流入房市,到2015年“加槓桿”帶來股災,寶能“槓桿資金”收購萬科,以及後面的P2P......
市場的套利給一些人帶來了財富,也造就了奇高的房價、動盪的股市以及系統性風險。
在監管實踐中,監管層發現了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危害,也意識到了透過“監管協同”穿透複雜金融問題的重要性。
所以從2015年之後,金融監管一直圍繞“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風險”進行,這種“監管底線思維”也體現在了對房市,對股市的態度上。
可以看到,這些年,金融監管一直在向“協同化”進行改革。先是設立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即“金融委”),然後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併成“銀保監會”,今年3月起,金融監管體系再次進行了全面改革,成立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並且將證監會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這一系列監管體系的改革值得我們重視,因為背後透露出的是高層的監管意志:加強各金融監管條線的協調性,完善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如果從這個角度理解,那麼我們對未來房市和股市的收益率預期,也應該有個重新評估,我們的投資思路也應該做出一些調整。在進行選擇投資方式時,一定要仔細考慮到監管的因素,將投資思維從“投機”轉為“價值投資”。比如思考在“中特估”、“新經濟”、“高股息”等主題中尋找投資機會。
“迴歸服務產業,迴歸價值,防止資金空轉式的投資”,是高層對待未來中國金融的態度,也應該是我們在今後投資中遵循的投資思路。看似不錯的薅羊毛機會,但在監管紅燈之下,這種“無風險”套利能玩多久?不帶來經濟增長,不解決青年就業的“資金空轉”又能玩多久?
你們怎麼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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