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鬧劇劃下句點,公司遭證監會市場禁入處罰
記者 |滿樂
總是上演“扇貝不見了”戲碼的獐子島被證監會作出市場禁入決定。
6月24日,證監會宣佈依法對獐子島公司(證券簡稱:獐子島,證券程式碼:002069)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對獐子島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15名責任人員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款,對4名主要責任人採取5年至終身市場禁入。
這已是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前證監會所依法能作出的最高處罰。
獐子島扇貝事件一直是國內資本市場的鬧劇。
早在2014年,獐子島就曾突然公告稱,公司進行秋季底播蝦夷扇貝存量抽測,發現存貨異常,公司因此第三季度虧損7.63億,而虧損的主要原因是北黃海異常冷水團導致扇貝“跑路”。2016年,獐子島又利用公司營業成本核算與採捕面積直接掛鉤的特點,隨意記錄採捕海域,在營業成本上做文章,進行業績操縱。
證監會此前曾查明,2016年,獐子島公司透過少報扇貝採捕海域面積13.93萬畝,少計營業成本、營業外支出的方式,虛増了當年利潤1.3億元。2017年,獐子島又以扇貝死亡為由,將以前年度已採捕完畢未結轉成本的虛假庫存一次性核銷,造成2017年利潤虛減。
而在2018年至今的三年中,獐子島扇事件更是上演了“連續劇”。
2018年,獐子島表示,降水減少導致扇貝的餌料生物數量下降,養殖規模的大幅擴張更加劇了餌料短缺,再加上高溫導致蝦夷扇貝攝食效率下降,造成扇貝瘦弱進一步加劇。長期累積效應導致扇貝死亡。2017年,該公司虧損7.23億元。
2019年4月,獐子島在一季報中表示,當期公司虧損4314萬元,理由依然是“底播蝦夷扇貝受災”。
2020年在獐子島舉行的2019年度業績網上說明會上,其董事長吳厚剛又將業績虧損的原因甩向了扇貝。他表示:“國家部局組織的專家調研組認為,近期獐子島底播蝦夷扇貝大量損失,是海水溫度變化、海域貝類養殖規模及密度過大、餌料生物缺乏、海底生態環境破壞等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扇貝遊走了,扇貝回來了,扇貝餓死了,扇貝這回水溫不好,喝死了”。市場對獐子島扇貝事件的戲稱,已令公司名譽掃地。
此次證監會調查發現,獐子島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連續兩年虧損的情況下,客觀上利用海底庫存及採捕情況難發現、難調查、難核實的特點,不以實際採捕海域為依據進行成本結轉,導致財務報告嚴重失真,2016年透過少記錄成本、營業外支出的方法將利潤由虧損披露為盈利,2017年將以前年度已採捕海域列入核銷海域或減值海域,誇大虧損幅度,
此外,公司還涉及《年終盤點報告》和《核銷公告》披露不真實、秋測披露不真實、不及時披露業績變化情況等多項違法事實,違法情節特別嚴重,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此次針對獐子島的調查中,證監會還動用了科技力量。證監會統籌執法力量,走訪漁政監督、水產科研等部門尋求專業支援,依託科技執法手段開展全面深入調查。獐子島公司每月蝦夷扇貝成本結轉的依據為當月捕撈區域,在無逐日採捕區域記錄可以核驗的情況下,證監會藉助衛星定位資料,對公司27條採捕船隻數百餘萬條海上航行定位資料進行分析,委託兩家第三方專業機構運用計算機技術還原了採捕船隻的真實航行軌跡,復原了公司最近兩年真實的採捕海域,進而確定實際採捕面積,並據此認定獐子島公司成本、營業外支出、利潤等存在虛假。
證監會方面表示,一貫重視科技執法工作,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充分利用現代資訊科技優勢,對相關資料進行深入分析挖掘,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查辦了包括資訊披露案、操縱市場案、老鼠倉案等多起大案要案,有力地打擊了證券市場違法行為。隨著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的廣泛應用,證監會稽查執法工作將更加智慧、更加高效、更加精準,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必將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