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花菊:社會總資產不等於家庭總財富

  近日,“中國總資產”、“戶均總資產”成為網路熱議話題。這裡的“中國總資產”涵義到底是什麼?是否如一些網友所說代表了居民佔有的財富?針對社會關心關注的問題,我們結合中國社會科學院釋出的資產負債表及相關資料,進行簡要說明,希望有助於大家進一步瞭解資產負債核算、正確理解“中國總資產”及家庭財富等相關問題。

 

  一、總資產是全社會資產總和,不全是居民家庭資產

 

  按照國際標準,國家資產負債表一般按機構部門進行編制。我國資產負債表按非金融企業部門、金融機構部門、廣義政府部門和住戶部門分別核算資產和負債,其中資產又分為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因此,國家資產負債表中的總資產是4個機構部門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的總和,而不僅是居民的家庭資產。而且,國民經濟核算中的住戶部門還包括個體工商戶,所以住戶部門資產只能作為居民家庭資產的近似。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相關研究成果[1]2016年總資產為1211萬億元,這些資產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也包括基礎設施如鐵路、公路、橋樑,還包括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其中,住戶部門總資產358萬億元,佔總資產的30%;非金融企業部門總資產340萬億元,佔總資產的28%;金融機構部門總資產367萬億元,佔總資產的30%;政府部門總資產146萬億元,佔總資產的12%

 

  二、總資產不是淨資產,扣除負債才是淨資產

 

  國家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分為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按照一般核算原則,每項金融資產都有對應的負債方,比如個人或企業在銀行的存款,既是個人或企業的資產,同時又是銀行的負債。因此總資產不等同於淨資產,總資產減去負債後才是國民淨資產。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相關研究成果,2016年總資產為1211萬億元,負債773萬億元,由此計算淨資產為437萬億元。其中,住戶部門總資產為358萬億元,負債(主要為銀行貸款)為39萬億元,淨資產為319萬億元。

 

  三、總資產是存量核算,而不是流量核算

 

  各種統計核算指標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種是流量,一種是存量,還有一種是增量。簡要來說,流量核算是為了描述一段時期內發生的經濟活動,存量核算則是為了描述某一時間點上的各種生產活動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增量核算則是描述一段時間內所增加的經濟活動。比如,國內生產總值(GDP)就是一種流量核算,它衡量一段時間(一般分為季度和年度)內國民經濟生產的各種貨物和服務的價值;而對生產這些貨物或服務的各種生產要素,比如企業房屋和機器裝置等資產的核算就是存量核算;GDP增長率則是增量核算的結果。總資產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息息相關,因為資產是生產活動的基礎,各國總資產規模與其GDP之間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一般地,GDP高的國家也對應較高的總資產,比如根據美國商務部公佈的資料,2019年美國總資產超過360萬億美元,摺合人民幣近2600萬億元。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的重要任務,體現了黨中央對國家和地方資產負債狀況的高度重視,也反映了宏觀管理對摸清資產負債狀況“家底”的需求。近年來,國家統計局積極組織研究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並作為三大國民經濟核算改革之一,不斷豐富夯實資料來源,完善改進核算方法,加強深化分析研究,推動開展相關工作,已形成初步結果。未來,國家統計局將繼續研究國內外有關編制技術,結合我國經濟特點,充分利用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資料,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更加準確反映我國資產負債情況,更好發揮資產負債表在摸清“家底”、推進改革方面的巨大作用。

 

(作者系國家統計局核算司高階統計師)

 

文章來源:國家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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