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天眼APP訊 : 4月27日至今,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啟動已滿一個月。昨日,證監會層面的主要規則徵求意見結束,創業板註冊制離進入IPO申請受理階段又近了一步。
“預計深交所下月就會開始受理創業板IPO申請材料。最近我們在加班加點地為擬申報企業準備招股說明書,並根據稽核要點準備材料。”一位投行人士告訴上證報。
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成投行準備重點
5月22日,證監會就修訂後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8號——創業板公司招股說明書》(下稱《招股說明書準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我們相關準備工作主要是對照《招股說明書準則》以及交易所給出的稽核要點在進行。”華南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表示。
據上述投行人士介紹,緊扣創業板定位,《招股說明書準則》要求發行人充分披露發行人自身的創新、創造、創意特徵,科技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和新舊產業融合情況,同時要求發行人特別提示創業板企業創新投入大、新舊產業融合成功與否存在不確定性、尚處於成長期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風險。
說清楚、講明白擬申報企業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成為投行準備工作的重點。“除了招股書裡要說明公司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保薦人還需就發行人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提交專項說明,所以我們花了很大精力在準備這方面的材料。”
另有擬申報企業表示,“三創四新”有很大的解釋空間。公司屬於製造業,近年來做了一些數字化轉型,但不確定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因此打算先觀望稽核尺度,不會主動去衝刺“第一批”。
部分擬上市企業開始推進一季報稽核
雖然證監會層面的主要規則徵求意見已經結束,但《招股說明書準則》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仍在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月6日,因此,市場人士預期,創業板註冊制可能會在6月中下旬進入IPO申請受理階段,因為臨近6月30日,擬申報企業招股說明書裡引用的財務報表可能需要更新。
5月15日,證監會就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第四十四條修改為:招股說明書引用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6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3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表示,擬上市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延長期從“至多1個月”放寬到了“至多3個月”,可以避免註冊制下的創業板IPO申請一啟動就出現集中中止稽核補財報,然後再集中恢復的情況。相當一部分擬申報企業將因此不需要補新一期的財報。
有投行人士告訴記者,一些新申報企業已經在推進一季報的稽核工作,為將來補財報做準備。“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實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深交所僅受理在審企業的申請,而且將共享證監會的稽核成果。10個工作日後,才開始受理其他企業的申請。雖然稽核週期可預期,稽核不超過3個月,回覆也不超過3個月,但稽核過程中仍有可能要補材料,不如先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