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試點註冊制 助“最優載體”領銜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不僅意味著資本市場“存量”領域改革的深度探索,亦為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範區的各類高科技企業帶來更多發展機遇。

國信證券高階研究員張立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改革意義上看,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和完善獨立運作、層次清晰、協調互動和交易活躍的多層次市場經濟體系。隨著此次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預計也將起到一定程度的示範引領作用,即未來在中小板和主機板層面分階段、分步驟的推進註冊制改革,由此,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區域經濟的能力和效率,增強企業應對風險挑戰的能力。

使命升級

瞄向區域創新支援

自2009年成立之時,創業板就被譽為創新之板、成長之板。截至目前,818家的上市企業數量,昭示了創業板在過往10餘年間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創新型企業發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斐然成績。如今,隨著註冊制改革的正式落地,“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或許也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創業板“升級”後的新使命。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改革後的創業板定位是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援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而深圳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定位也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這意味著創業板試點註冊制後,處於成長期的深圳高新技術企業將迎來更加便利的直接融資途徑。

“不僅如此,得益於此次創業板改革在出資鏈條——募、投、管、退中進一步暢通‘退’的環節,在退出渠道更有保障的前提下,也將刺激粵港澳大灣區的創投組織加大力度投資早中期高新技術企業。”李湛如是說。

事實上,如果從更加聚焦的區域角度來看,無論是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規劃,還是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戰略定位,“創新驅動”都是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項內容,當然,這也映射出了包括深圳在內的粵港澳大灣區將以企業作為“最優載體”,以科技創新的方式引領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建設方向。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粵港澳大灣區作為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促進我國香港、澳門與內地融合發展的地區,顯然適宜於外向型企業入駐投資發展;深圳作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其改革的重點是培育創新新動能,是創新型企業植根發展的沃土。整體上看,無論是外向型企業還是創新型企業,都屬於創業板優先鼓勵掛牌上市的企業。所以,隨著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將為粵港澳大灣區及深圳示範區企業提供更為便捷的上市融資渠道,即透過提供資金和正向激勵助上述地區企業加大創新力度、激發創新活力,進而助推一個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加快建立。

規則之變

“添薪”創新動能

從此次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的內容來看,可以說是資本市場“增量”與“存量”兼具的一次重大改革。

李湛表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標誌著我國資本市場深改程序進入實質性提速期。對於承載著科技與傳統企業連結橋樑作用的創業板而言,在註冊制的核心制度安排下,其基本延續了科創板相關安排,即以資訊披露為核心、精簡最佳化發行條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等。

比如在降低發行門檻上,完善了盈利企業上市及未盈利企業上市的標準,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等。同時還進一步明確了相關上市稽核全流程以及關鍵節點的時限要求;再比如,在交易制度方面,創業板新股上市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日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但相應的,創業板投資的准入門檻亦同步提高;不僅如此,此次創業板改革還透過對“存量”市場的再融資、併購重組及退市制度改革,持續最佳化創業板的供給結構。

從A股市場生態最佳化方面來看,張立超認為,此次創業板改革預計會吸引更多公司赴創業板上市,進而擠出場內殼資源的水分,使得企業能更加專注主業和高質量發展,最終持續最佳化資本市場的投資生態和融資效率,為我國經濟的增速換擋與結構調整提供最強勁的資本市場動力。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現階段立於“創新”之上的粵港澳大灣區及深圳先行示範區來說,張立超表示,此次創業板在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併購重組等制度上的完善,將顯著激發上述地區企業的創新活力並帶來輻射效應,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並最終實現與國際金融體系的接軌,為創新創業企業提供資金支援,進而打造“創新高地”,吸引國內外企業在粵港澳地區融資發展。此外,這也將為5G通訊、人工智慧、網路空間科學與技術、生命資訊與生物醫藥、通訊高階器件、高效能醫療器械等產業的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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