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保監會官網訊息,6月22日至6月23日,浙江銀保監局開出三張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農業銀行杭州分行、中國銀行浙江分行、華夏銀行杭州分行三家銀行合計被罰款195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均與貸款業務相關。
其中,農業銀行杭州分行因個人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資本市場,被浙江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處以罰款60萬元。
此外,中國銀行浙江分行則因為貸款管理不審慎、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被挪用於置換股東土地購置費、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入房市,被浙江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處以罰款75萬元。
另外,華夏銀行杭州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市、貸後資金管控不嚴、貸款資金違規轉為該行銀承保證金,被浙江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處以罰款60萬元。三家銀行合計受到罰款1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