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轉貸款給小微商戶派禮包,百億免息券第一批18分鐘搶光

由 聊素麗 釋出於 財經

三大政策性銀行聯合網商銀行,向小微商家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百億貸款免息權益。

繼消費券後,5月21日,全國81城貸款“免息券”在支付寶進行發放,有營業執照的小商家可上支付寶直接領取。記者從網商銀行獲悉,僅18分鐘,第一批“免息券”已全部被搶完,下一批將在下週一(5月25日)進行發放。

據瞭解,“免息券”是在銀保監會指導下,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三大政策性銀行聯合網商銀行,向小微商家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百億貸款免息權益。

此前,在國務院新聞釋出會上,銀保監會首席檢查官楊麗平表示,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加強與主要依靠網際網路運營的民營銀行的業務合作,為小微企業精準滴灌,提高復產小微企業的貸款可獲得性。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表示,轉貸款業務可以做成常態化的合作模式,一方面發揮政策性銀行資金成本低的優勢,另一方面發揮網際網路銀行資產端獲客、場景以及大資料等方面的能力。

貸款利率方面,轉貸行可以在轉貸利率上加點賺取利差,但加點後的的貸款利率不得高於地方法人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平均利率。

銀行創新同業合作

專家認為,免息券是繼消費券後另一項刺激經濟的重要舉措,消費券和免息券相輔相成,能夠更大程度地提振經濟,幫扶小商家復工復產。

具體來說,有營業執照的小商家小店們,可以在支付寶上搜索免息券,透過信用風控評估,有貸款額度的使用者都可領取免息券,第一批每人可以領取2張,每張代表1萬元貸款的1個月免息權利。

領取後,商家就可以在支付寶APP直接取用無接觸貸款,並憑藉免息券享受相應的利息減免。舉例來看,小王有5萬元貸款額度,想貸款一個月用來進貨,領取免息券後,只需為其中3萬元支付利息。

3月26日,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金融服務的通知》,明確鼓勵“主要依靠網際網路運營的銀行可運用大資料風控技術加強對產業鏈上民營小微企業線上貸款支援,鼓勵大中型銀行、政策性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強與此類銀行的業務合作”。

這次免息券的大規模發放正是三大政策性銀行與網商銀行合作的成果。農發行方面表示,小微企業是中國經濟的毛細血管,網商銀行是全球服務小微企業最多的銀行,希望利用低成本的資金,與網商銀行發揮各自優勢,加速幫扶小商家,助力他們打贏經濟仗。

“因為這些主要依靠網際網路運營的民營銀行手中有大量的大資料,它們經營上的特點主要是藉助網際網路運營,可能在資金來源特別是存款資金來源上,不如傳統的商業銀行有這麼多網點,吸存能力可能會弱一點。那麼我們就鼓勵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透過給民營銀行轉貸款,給它資金,然後利用民營銀行的大資料瞭解它的客戶,特別是很多小微企業,有些還是個體工商戶,透過它來精準滴灌到這些使用者。”楊麗平說。

為了刺激消費,拉動經濟,早前全國已經大範圍向消費者發放消費券。五一期間,有800萬小店甚至在消費券刺激下,完成了同比增長,率先打贏經濟仗。網商銀行行長金曉龍表示,“此次我們優先選擇在已發放消費券的81個城市發放免息券,正是希望消費券和免息券雙管齊下,共同促進小店的進一步回暖。”

“轉貸款”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作為支援中小微企業的創新同業合作模式,已有多家銀行陸續開展小微企業銀行轉貸款業務,及時滿足小微企業資金需求,對促進復工復產、穩崗就業起到了促進作用。

例如,此前,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市分行與深圳前海微眾銀行就以轉貸款方式支援小微企業專案正式達成合作,合作金額共計20億元,用於微眾銀行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預計覆蓋6000家小微企業,著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據悉,小微企業銀行轉貸款是政策性銀行根據轉貸行申請,政策性銀行以提供批發資金形式向轉貸行發放轉貸款,再由其轉貸給小微企業,由轉貸行對貸款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的批發資金業務,用以補充轉貸行資金來源,降低小微企業貸款成本,拓展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

記者瞭解到,目前政策性銀行合作的轉貸行主要為地方性法人銀行,包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民營銀行等。按照規定,小微企業的貸款資金投向應符合國家政策,不得用於資本市場或房地產市場投資。

貸款利率方面,轉貸行可以在轉貸利率上加點賺取利差,但加點後的的貸款利率不得高於地方法人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平均利率。這意味著,轉貸款業務可以更大範圍地惠及服務實體經濟的小微企業。

轉貸款業務拓寬了政策性銀行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援渠道。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文對第一財經表示,中小微企業貸款業務物件多、分佈廣。政策性銀行具有資金成本低的優勢,但其分支機構網點和人員數量不足;中小銀行基層網點多、服務面廣、客群優勢明顯,但其獲取存款的渠道較為匱乏。二者相結合能夠實現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應。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該種模式可以增加中小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但由於轉貸款業務並非聯合貸款模式,計入表內,資本約束較嚴,最終能夠撬動多大的資金量支援中小微企業還有待觀察。

陳文稱,受制於中小銀行自己的資本金規模,轉貸款體現為中小銀行的負債,在槓桿率、資本充足率上均存在約束。

小微企業銀行轉貸款作為政策性銀行支援小微企業的創新舉措,有助於進一步擴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槓桿效應。但銀行、監管機構對於該業務操作流程、資金監控、報送統計等方面還存在不同的監管尺度。

此前,中國進出口銀行山西省分行行長吳皖中曾發文提出,可以探索透過建立資訊系統的方式,與轉貸行的信貸管理資訊系統、資金系統進行對接,實時更新小微企業轉貸款的審批、發放、支付等情況,實現放款的精準性;另外,建立合理的貸款行及轉貸行風險共擔機制可提高轉貸行開展該業務的積極性,一定程度上提高雙方資訊共享的積極性,同時提升小微企業風險管控的力度,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