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日電 (記者 夏賓)2日,中國央行、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共同起草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公告(徵求意見稿),此舉在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配置人民幣債券資產。
公告共十六條,主要有五方面內容,即關於境外機構入市要求、關於投資方式及投資範圍、關於託管結算安排、關於資料報送與交易報告庫要求以及關於具體實施細則。
官方表示,公告的起草思路涵蓋堅持法治化原則、統一準入管理、統一資金管理、完善與國際接軌的操作安排以及深化跨部門監管合作。
官方特別提到,公告將境外機構准入申請從產品調整為管理人、託管人,按照法人機構是市場活動主體和監管物件的基本思路,夯實各方責任義務,便利相關操作。
同時,公告按照“同一套標準、同一套規則的一箇中國債券市場”的原則,統一準入標準,最佳化入市流程,鼓勵境外機構作為中長期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直接或透過互聯互通方式投資交易所債券市場。
公告還簡化現行結算代理模式入市流程,上海總部不再要求提交結算代理協議。允許境外機構按照“全球託管行+本地託管行”的模式入市投資,推動債券名義持有和多級託管制度落地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