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美國政府威脅對中國赴美上市公司實行“雙重審計”,聲稱不符合美方監管要求的中國公司將在2021年底前被摘牌,但從最新統計資料來看,中國企業並沒被“嚇住”。今年以來中國企業赴美IPO融資額已達52.3億美元,為去年同期的兩倍多。那麼,為什麼華盛頓威脅施壓仍“攔不住”中國企業赴美上市呢?
首先,美方試圖為中國公司赴美上市或中概股設定“體制性障礙”,這不符合市場資源自由流動的規律。
我們要弄清楚美方所說的“必須遵守美國上市公司相關審計規則,否則將被摘牌”是什麼含義。目前的中概股都是符合美國證券市場規則的,否則不可能在美上市。因此,它們也應該是符合美國證券市場審計規則的。那麼美國政府為什麼又說可能不合規呢?
原因在於中美兩國在審計監管方面有一些不同安排。按照美國法律,中國公司在美上市須由在美國註冊的投行和會計師事務所等提供承銷和審計服務。從實際執業情況看,目前為中概股提供審計服務的主要是普華永道、德勤、畢馬威、安永等在中國境內註冊的事務所,它們都在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註冊了,符合美國審計規則。
但按中國法規和監管框架,美國方面不能直接從這些機構獲得有關中國公司的審計底稿,而需透過中美間的監管合作機制獲得。美方不能直接把這些審計底稿攥在手裡,就要讓美國本土會計師事務所搞所謂的“二次審計”。
筆者認為,美方的這些所謂新舉措針對的並非上市公司質量問題,而是過去長時間以來的“長臂管轄”與“合作監管”之爭,並附加了政治因素。這當然會給中國公司赴美上市帶來一些障礙,但影響有限。
第二,各國資本市場開放發展的大趨勢難以逆轉,中國公司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到美國上市。
中國公司到美國證券市場上市是遵循市場規律和對方法律規則的具體行動,其中不只涉及融資,也使中國經濟快速發展的紅利透過全球化的證券市場更便捷地“分配”到全世界。赴美上市既實現品牌傳播、資金融通、市場拓展等訴求,也給美國和全世界投資者帶來高成長的投資標的,本質上是雙贏的。
面臨美國政府退市威脅但繼續選擇赴美上市,仍是相關中國公司基於自身發展需要的一種自然選擇。它們多數在早期就搭建了赴美上市架構,已和相關投行、會計師事務所簽署協議,甚至進入了發行上市程式。如果變更上市地,運作成本可能會大幅度提高。另外,這也體現了這些公司對市場機制的信任,體現了對壓力之下美國證券交易所依然堅持“開放辦所”的期待。美方那些真正捍衛和遵循市場原則的有識之士特別是證券市場監管當局,真應珍惜中國公司的這份理性。
第三,在更嚴峻氛圍下赴美上市也將倒逼有關中國企業提高守法守規意識,提高在全球化環境下開展公平競爭的能力。從這個意義上說,美方對中概股施壓或許也有一些“用處”。當然從根本上講,真正有利於中國赴美公司以及美國市場利益的,是中美兩國能夠持續加強證券監管合作,拋棄單邊主義和泛政治化做法。
極少數中概股發生造假等醜聞,本身也是一個市場問題。所有赴美上市公司事先都經過了美國法律規定的稽核程式,無一例外。對上市過程中的問題,涉事公司及其專業服務機構,以及美國監管部門、交易所都應反思,都應承擔一定責任。
在經濟全球化時代,一國企業到另一國市場開展業務或上市融資,應同時遵守兩個國家的相關法律和規則。雙方監管機構都有責任對上市公司和專業服務機構實施有效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美之間只有加強監管合作才能切實解決問題,實現有效監管、各方共贏。藉機將市場問題泛政治化,不僅於事無補,反而會形成更多次生災害。
以往實踐證明,中美雙方監管機構在跨境上市公司審計監管領域開展的多項合作,是對雙邊合作有益的。美方應當放棄“長臂管轄”思維,按照合作監管的思路,透過協商談判解決彼此分歧,做好制度銜接。
美方推行的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已經給全球經貿以及金融合作帶來不小的損害。現在一些政客又試圖把它擴散到證券市場監管領域,這很有可能導致市場問題政治化的傾向加劇,構成對市場自由和公平原則的倒行逆施。(作者是《證券日報》常務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