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四年

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聯合釋出公告,將原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徵的按照公告規定應予免徵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為支援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普惠金融,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於2017年釋出了關於延續支援農村金融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支援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和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 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原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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