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光電股權激勵計劃惹質疑:刻意設定低指標向相關人員輸送利益?一季度淨利下滑179%

股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股權激勵主要是透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但是一些明顯的設定一些較低的考核指標,難免讓讓人懷疑有輸送利益情形的存在。6月2日,上市公司聯合光電就因為此時被深交所下發了關注函。

刻意設定低指標向相關人員輸送利益?

聯合光電6月1日晚間釋出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物件授予權益總計 900 萬份,其中首次授予 720 萬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公司擬向激勵物件授予 675 萬份股票期權,其中首次授予 540 萬份股票期權,預留 135 萬份股票期權,激勵物件獲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有效期內以行權價格購買 1 股公司股票的權利;另外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擬向激勵物件授予 225 萬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180 萬股,預留 45 萬股;首批授予激勵物件總人數共計 173 人,約佔公司全部在職員工人數 1253 人的 13.81%。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 15.30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 7.65 元/股 。

值得一提的是,計劃中股票期權行權及限制性股票解鎖的公司業績考核目標為: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營業收入分別不低於 12.3億元、14.5 億元、18.4 億元。

而查閱公司2019年年報發現,聯合光電2019年營業總收入為12.24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7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327.2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32%。

按照計劃草案來看,2020年業績考核目標僅比2019年營業收入增長600萬元,增長比例僅僅為0.4%,深交所要求結合前期股權激勵實施情況、預計 2020 年公司業績情況等因素,詳細分析激勵計劃中公司層面考核指標設定的合理性,並說明本次考核指標的設定是否有利於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是否能夠發揮長期激勵效果,是否存在刻意設定較低考核指標向相關人員輸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可能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一季度淨利下滑179%,第一大股東質押超50%

資料顯示,聯合光電致力於為市場提供高階光學鏡頭產品及解決方案,光學鏡頭是光學成像系統的核心元件,對成像質量起著關鍵作用;隨著光電子技術、網際網路、物聯網的快速發展,公司光學鏡頭產品的應用領域不斷拓寬,目前已被廣泛用於安防影片監控、消費電子、投影視訊、智慧家居等眾多領域。

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2020年第一季度實現營收1.53億元,同比下滑3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989.65萬元,同比下滑179.87%,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

聯合光電5月25日晚間釋出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龔俊強於2020年5月22日將原質押給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300萬股解除質押,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為12.4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實際控制人龔俊強累計質押股數約為1249萬股,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為51.66%。公司股東肖明志累計質押股數約為610萬股,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為51.71%。公司股東邱盛平累計質押股數約為610萬股,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為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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