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類個股向來不受“待見”,年內股價跌幅超過50%的個股中,這類公司佔比接近80%,而且包攬了跌幅榜前5名的位置。不過,也有個別公司走出“獨立”行情,比如ST天業。究其原因,公司實控人變更,地方國資入主頗具想象空間,然而公司能否就此扭轉乾坤,尚需打個問號。
索賠案投資者一審獲勝
5月19日,ST天業釋出《關於公司涉及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對楊超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判決。
公司證券投資者楊超,自2017年11月6日開始買入公司股票,至2018年5月3日尚持有6000股,2018年6月21日賣出5900股,至2018年8月15日尚持有100股。其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判令公司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佣金和同期銀行利息損失;以及因本案導致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
法院認為:原告楊超所主張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三十條的規定,法院不予支援。法院判決公司賠償原告實際損失12912元。此案勝訴,對其他維權股民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
而ST天業遭到投資者索賠還可上溯至此前的信披違規行為,2019年10月25日,公司釋出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證監會查明,ST天業涉嫌5項信披違規:1.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關聯交易;2.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3.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4.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訴訟和仲裁;5.在定期報告中虛增利潤。
基於違法事項,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果投資者於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買入ST天業,並在2018年5月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並曾造成一定浮虧均可發起索賠,您只需將姓名、聯絡電話與交易記錄傳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徵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大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國資入主 賠付“不差錢”
另一個讓證券索賠投資者安心的訊息是,當前ST天業的賠付能力並無太大問題,尤其是公司被濟南高新入主以後。
5月5日晚,ST天業釋出公告稱,公司股東山東天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合計3466.26萬股無限售流通股和1678.74萬股限售流通股,於4月27日10時至4月28日10時在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臺被公開拍賣,濟南高新城建競得上述股票。近日,公司收到濟南市中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該裁定書稱:天業集團持有的上述股票所有權歸買受人濟南高新城建所有,買受人濟南高新城建可持裁定到登記機構辦理相關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截至本公告日,濟南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56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8.92%。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變更為濟南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變更為濟南高新區管委會。
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濟南高新就多次透過司法拍賣的方式吸納股權。2019年10月28日的司法拍賣中,濟南高新以3.81元/股的價格競得ST天業的股份一千萬股。2019年12月24日,天業集團持有的公司26433041股限售流通股在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臺被高新城建競得。2020 年2月25日,濟南高新又透過司法拍賣獲得400萬股。
隨著濟南高新不斷加碼ST天業股份,公司向各債務方償付的能力也得到增強,這其中當然也包括向投資者進行賠償的能力。
此外,ST天業5月13日晚間公告,公司參與投資的併購基金寧波摯信於2月28日至3月5日,透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持有的三六零股票合計499.15萬股,減持總金額為1.12億元,預計會對公司淨利潤產生積極影響。
從公司業績表現看,ST天業最近幾個財報季呈現出一定的盈利能力。公司2019年年報顯示,實現淨利潤7324.7萬元,同比增長104.13%;2020年一季度,實現淨利潤5789.07萬元,同比增長868.25%。ST天業股價也水漲船高,年內逆勢上漲超過10%,自3月階段低點以來,反彈幅度已超過了30%。
上述因素對於投資者索賠而言,皆屬有利資訊,投資者宜抓緊時間維權。對於ST天業相關事項後續進展,《紅週刊》也將持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