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31日訊 8月28日,華安證券(600909.SH)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報告。2020年1-6月,華安證券實現營業收入16.64億元,同比增長15.81%;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39億元,同比增長14.45%;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6.33億元,同比增長13.85%;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25.25億元,同比下降41.76%。
半年報釋出後28日當日,華安證券股價上漲,截至收盤報8.39元,漲幅2.57%,成交量123.13萬手,換手率3.40%;今日,華安證券股價上漲,截至收盤報9.00元,漲幅7.27%,成交額32.82億元,換手率9.98%。
2020年上半年,華安證券資產總額為596.79億元,比上年度末增長17.10%;負債總額為453.36億元,比上年度末增長21.46%。截至2020年6月30日,華安證券資產負債率為67.86%,較上年度末增加4.59個百分點。
2020年上半年,華安證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4.63%,比上年同期增加0.28個百分點;扣非後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4.59%。
2020年上半年,華安證券主要業務劃分為六大板塊:“證券經紀業務”、“期貨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以及“信用交易業務”。
報告期內,華安證券證券經紀業務收入為4.89億元,同比增長11.81%,毛利率同比增加12.56個百分點;期貨經紀業務收入為1.30億元,同比增長63.19%,毛利率同比增加4.34個百分點;證券自營業務收入為4.05億元,同比下降7.28%,毛利率同比減少5.95個百分點;投資銀行業務收入為1.06億元,同比增長319.86%,毛利率同比增加162.77個百分點;資產管理業務收入為2.97億元,同比增長96.38%,毛利率同比減少3.86個百分點;信用交易業務收入為2.84億元,同比減少1.31%,毛利率同比增加27.12個百分點。
投資銀行業務中,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1個科創板IPO專案(秦川物聯),融資金額4.75億元;完成1個創業板IPO專案(浙江力諾),融資金額 3.67 億元;累計承銷債券12只,融資金額37.87億元,公司實現投資銀行業務收入1.06億元,同比增長319.86%。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今年截至目前,華安證券共保薦2家IPO企業過會。其中,1單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專案,2020年4月3日,華安證券保薦的成都秦川物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單是深交所創業板專案,2020年1月3日,華安證券保薦的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半年報顯示,2020年上半年,華安證券信用減值損失為9865.02萬元,上年同期為1.23億元。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本期發生額1652.00萬元,應收款項壞賬損失本期發生額7318.46萬元,融出資金減值損失本期發生額120.15萬元,債權投資減值損失本期發生額76.00萬元,其他債權投資減值損失本期發生額-47.47萬元,應收利息減值損失本期發生額745.88萬元。
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應付職工薪酬6.75億元,去年同期數為6.38億元,同比增加5.87%。
報告期內,公司臨時公告未披露或有後續進展的訴訟、仲裁2起。
第1起為華安證券的全資子公司華富嘉業與騏驥生物、鄭某、馮某、安徽國風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民間借貸糾紛,涉及金額3000萬元。2013年4月16日,華富嘉業與騏驥生物股東鄭忠勳、馮平簽訂了《投資合作協議》,約定華富嘉業擬向騏驥生物增資3000萬元,同時對其他擬增資股東的增資方案進行了約定。協議簽訂後,除華富嘉業擬增資款已到位外,其他擬增資股東未能如期履行合同義務,華富嘉業擬增資款項形成了騏驥生物對華富嘉業事實上的欠款。合肥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2月做出生效判決,判令騏驥生物向華富嘉業支付欠款本金以及相應資金成本,鄭某、馮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017年5月26日,華富嘉業已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與此同時,華富嘉業向被執行人相關利害關係人衍生提起兩項代位訴訟,其中債權代位權訴訟已判決華富嘉業公司勝訴,被告方已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尚未受理。另一代位訴訟處於管轄權異議程式中。
第2起為華安證券與北京淳信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北大資源集團有限公司的證券登記、存管 、結算糾紛,涉及金額2.75億元。北京淳信作為中信淳信優債15號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在華安證券開立證券賬戶,並委託公司為其提供經紀服務。後因其在進行債券質押式回購時所質押債券被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調折算率,造成其在公司開立的賬戶發生欠庫,導致公司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結算風險控制指引》第六條之規定代為墊付資金。2020年3月,公司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北京淳信清償公司墊付款、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北大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涉案基金100%份額持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26日受理案件。
證監會8月26日公佈的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2020年,華安證券評級由A級滑落至B類BBB級。據瞭解,儘管下滑幅度僅1級,按照相關規定,仍將對公司帶來較大的影響。評級結果不僅直接影響券商品牌、股價,還影響各家券商未來業務開展以及面臨的監管尺度,包括風險控制指標標準、風險資本準備計算比例、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新設營業網點、發行上市、新業務試點資質、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等多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