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鴻 6月9日,佳兆業美好釋出公告稱,公司與賣方及配售代理就配售事項及認購事項訂立該協議。
根據該協議,配售代理個別地有條件同意(作為賣方的代理),根據悉數包銷基準按配售價每股32.55港元配售總共1400萬股現有股份,而賣方有條件同意按配售價認購數目與配售代理所配售配售股份數目相同的新股份。經扣除相關費用及開支後,估計公司將自認購事項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4.51億港元。
配售代理個別地有條件同意(作為賣方的代理),根據悉數包銷基準配售總共1400萬股現有股份,相當於公司於公告日期的已發行股本約10.00%及經認購事項擴大的已發行股本約9.09%。
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認購股份上市及買賣。
公司擬將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日後機遇出現時的潛在業務發展或投資及一般營運資金以及一般企業用途。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