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潘亦純)日前,國務院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出爐,其中,印花稅法草案被列入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的範疇。
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早在2018年11月份就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相關部門表示,從實際情況看,印花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執行比較平穩,可基本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由於《徵求意見稿》中也涉及證券交易印花稅,因此較受投資者的關注。1992年,國家統一規定對滬深兩市證券交易徵收印花稅,經過多次政策調整,目前證券交易印花稅按1‰的稅率對出讓方徵收。
而在《徵求意見稿》中,並沒有對此進行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稅率依然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且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證券交易的受讓方徵收。
不過,為靈活主動、便於相機調控,更好適應實際需要,《徵求意見稿》還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和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另外,與《暫行條例》相比,《徵求意見稿》也作出了一些調整。比如,為簡併稅率、公平稅負,減少因合同型別界定不清在適用稅率上引發的爭議,將《暫行條例》中原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的適用稅率由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三。
其次,考慮到國務院已決定自2018年5月起對資金賬簿和其他賬簿分別減徵和免徵印花稅,為了與現行政策保持一致,將營業賬簿適用稅率由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二點五。
部分印花稅稅率的下調有助於降低交易成本。值得一提的是,建議政府適度降低印花稅的呼聲一直都有,在今年一季度,中國經濟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之時,就有專家建議可適當調降印花稅,降低交易成本,呵護市場。
對此,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資本市場的發展有其內在的執行規律,印花稅對於交易成本會有一定的影響,但最終決定資本市場發展的顯然還存在其他的多種影響因素。有效控制疫情,對穩定市場信心更為重要,相信最終資本市場將回歸至其合理的價值體現。”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潘亦純 編輯 陳莉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