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包商銀行風險處置事件推動,存款保險基金機構化執行程序加速。近日再有訊息傳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存保基金公司”)已經開始搭建高管團隊,邁出獨立運營的第一步,央行武漢分行行長王玉玲、央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將分別赴任該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8月24日,北京商報記者採訪獲悉,存保基金公司機構單列和人員編制均已獲批,獨立執行已成定局,並且該公司正在透過注資、託管等多種手段探路銀行風險處置,未來在風險防控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將不斷突顯。
獨立機構執行風聲漸起
據媒體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王玉玲有望出任存保基金公司董事長,央行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有望出任公司總經理,相關程式如果進展順利,王、黃將成為該公司實體化之後的首屆領導搭檔。
資料顯示,王玉玲現年54歲,高階經濟師,曾於2010年6月擔任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副司長,於2017年12月26日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局長。
黃曉龍籍貫為湖南,經濟學博士,畢業於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宏觀經濟學專業。1997年後,先後在人民銀行研究局、貨幣政策司、貨幣政策委員會、金融穩定局等部門工作。2008年至2011年黃曉龍在國務院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小組辦公室參與國際金融危機研究和應對工作,參與組織、研究當前金融領域重大課題和2012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組織籌備工作。
存保基金公司是存款保險基金的實體化機構。根據2015年國務院批覆的《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中國存款保險制度以基金方式起步,未設獨立機構,而是由央行設立“存款保險業務中心”,並在金融穩定局設立了存款保險制度處,負責具體的業務指導。2019年5月24日,為接管出現嚴重信用風險問題的包商銀行,央行新設存保基金公司這一存款保險基金的實體機構,並委任央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與執行董事,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制度處處長歐陽昌民為監事。
8月24日,北京商報記者就上述人員任命問題向央行方面進行求證,但並未得到回覆。不過,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劉澄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存款保險基金作為機構單列和人員編制早已得到監管部門批覆,成為獨立機構執行是必然結果。
他指出,目前存保基金公司的發展仍處於探索和經驗積累的階段,規模尚小。但包商銀行事件加速了存款保險基金獨立執行的程序,隨著未來風險處置事件增加,該公司人員架構還將不斷完善,獨立機構化運作也將穩步推進。“同時,在整個風險管理體系中,存保基金公司的地位會越來越突出,取得中國銀行業風險處置的主要甚至唯一機構的核心地位,成為中國風險防控網的重要支撐。”
擔綱風險化解重任
存保基金公司是這一輪中小銀行風險處置工作的主要牽頭者。
在包商銀行風險處置事件中,作為公共資金的存保基金公司發揮著主導作用。根據央行公告,包商銀行業務、資產及負債主要由新成立的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共同接管,其中,存保基金公司出資55億元入股蒙商銀行,成為其最大股東,持股27.5%;據徽商銀行公告,該行以153億元的對家收購包商銀行四家異地分行,接管之日,四家分行賬面價值為1409億元,與資產淨值912億元之間還存在344億元的差價,這一資金缺口將由存保基金公司負責補足。
徽商銀行8月20日釋出公告稱,存保基金公司將認購該行15.59億股內資股,出資約89億元,另一認購方安徽交通控股集團將出資約10億元。認購完成後,存保基金公司將成為徽商銀行第二大股東,持股11.22%。
公告顯示,此次認購是為了補充徽商銀行的一級核心資本。在包商銀行的風險處置工作中,徽商銀行出資153億元承接了包商銀行的異地四家分行,並出資36億元入股了新設立的蒙商銀行。央行此前表示,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第十八條,存保基金公司將向蒙商銀行、徽商銀行提供資金支援,並分擔原包商銀行的資產減值損失,促成蒙商銀行、徽商銀行順利收購承接相關業務並平穩執行。
在錦州銀行風險化解工作中,也出現了存保基金公司的身影。根據公告,錦州銀行認購本金金額約為750億元的定向債務工具,初始到期期限為15年,由遼寧金控及存保基金公司控制企業設立的合夥企業發行。根據錦州銀行釋出的2020年半年報顯示,該行不良率已由去年年末的7.7%降至1.94%。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表示,過去,問題銀行的處置工作主要由央行承擔,存款保險基金在設立之初就被賦予風險處置和保障存款人利益的職能,隨著存保基金公司的設立,在這一輪的中小銀行風險化解工作中順理成章地發揮著主導作用。
劉澄也表示,存保基金公司實際上是此次探路中小銀行風險處置工作的先鋒兵,中小銀行出現的風險處置事件成為中國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很好的“練兵場所”,幫助存保基金公司逐步瞭解銀行風險處置業務流程,為其承擔更加核心的風險監管角色奠定了基礎。
風險處置市場化仍任重道遠
存款保險基金在銀行業風險處置方面意義及作用重大,但從規模來看,目前存款保險基金規模與銀行業資產規模遠不相稱。《存款保險條例》明確,存款保險基金於2015年設立,主要由各投保機構基於風險差別費率每半年交納一次的存款保險費組成。根據央行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險基金專戶餘額821.2億元。
而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在今年4月3日的國務院新聞釋出會上介紹,全國中小銀行數量有4000多家,資產總額約佔到整個銀行體系的1/4。根據央行公佈的一季度銀行業總資產資料測算,中小銀行資產總額約為75.6萬億元。根據包商銀行接管組組長周學東發表的文章,僅就包商銀行一家問題銀行,形成的不良資產就超過1500億元。
劉澄表示,截至目前,存款保險基金的整體規模仍未達到1000億元。目前監管部門的共識是原則上採用對金融體系衝擊最小、成本最低的方式,存保基金公司內部也在嘗試多種銀行救助手段和處置方式,比如引入市場戰略投資者接管等,幾乎不動用存款保險基金。
央行《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9)》也指出,金融風險處置的最終損失應由機構自身、原有股東、無擔保債權人、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共資金依次分攤,以充分發揮各方資源在處置中的作用,進而減少公共資金的處置成本,實現成本最小化。
但同時,存款保險基金也為包商銀行各類債權人給予了充分保障。《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若沒有公共資金的介入,理論上包商銀行的一般債權人受償率將低於60%,但此次有賴於公共資金的介入,對個人存款和絕大多數機構債權均給予了全額保障,對大額機構債權提供了平均90%的保障。而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的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元。
趙錫軍指出,目前監管部門已對問題銀行實施“一行一策”,引入不同資金參與,市場化的程度有所提升,但還沒有完全實現市場化的處置。存保基金公司仍然作為金融管理部門的代表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並承擔著對存款人賠付的最主要責任。
他表示,隨著銀行風險處置工作市場化的程度越來越高,市場機構會承擔越來越大的責任,問題銀行的處置效率和不良資產的回收率也將進一步提高。而存保基金公司也會按照市場化的做法有限度地保障存款人利益,即僅對存款人的一定存款額度進行賠付,而超出限額的部分將作為債權參與清償。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實習記者 杜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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