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氏跳槽事件質疑聲漸息 粉絲量流失慘重仍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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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曾有著“王者榮耀第一主播”之稱的嗨氏跳槽鬥魚,同一時間,自己也因為己方原因收到了三張律師函和一紙民事訴訟,老東家虎牙直播平臺、虎牙和鬥魚等各埠主播以及涉及紛爭的各主播粉絲就其做事態度和方式等方面進行了諸多討伐。不出兩日,這場波及半個主播圈的風波竟然就此平息,而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嗨氏最新的微博下方評論再次變成粉絲集體維護的一方天地。
可以看到,隨著嗨氏在鬥魚的直播逐漸穩定下來,這些討伐之聲也漸漸消失,虎牙直播迎接AG超玩會明星選手入駐,大仙與灰灰兩人七夕甜蜜,其他主播也迴歸自己的直播中,而看客們除了偶爾去刷兩句無關痛癢的評論外,也明顯失了當初緊跟輿論節奏的熱情,嗨氏事件就這麼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笑談了。
不過,經過這次風波的重創,嗨氏粉絲量明顯大打折扣,除了在鬥魚首播當日,藉助鬥魚各大主播停播的契機躍居周榜第一外,這兩日的直播關注量已經趨於穩定。一百近二十萬的粉絲關注,直播間卻有著二百多萬的人氣值,讓人生疑,不是水軍就是看客。
上圖為嗨氏直播間截圖,可以看到,即便嗨氏不在直播時間,竟也有著近三萬的人氣值,四娘大概瀏覽了下線上粉絲所傳送的彈幕留言,無外乎是嗨氏粉絲和非嗨氏粉絲之間的對罵,雙方你來我往爭辯不休,不到十秒就會有網友被禁言。
目前嗨氏還沒有站出來就這些事情進行澄清或者是釋出道歉宣告,這也是讓自家粉絲甘願維護的一個理由,他們認為主播站隊實為利益,網上的新聞則是謠言偽造,而其他的網友則認為,嗨氏應該站出來面對,而非避重就輕。甚至電競趣聞也來到直播間就這場辯論刷了一波666。
也許如網友所言,鬥魚是這場風波背後最大的利益坐擁者,不過輿論是把雙刃劍,將大仙和嗨氏一併收入旗下製造話題和看點,也會如這場風波一樣,漸漸的回到平靜。而鬥魚選擇簽約尚且存在著人品道德問題的嗨氏,不僅沒有達到此前預想的直播量,反而引發了大仙和其他主播的不滿,這樣利益高於人心的手段,想必也不會長久。
雖然這時候的不作為是讓這場風波隨時間平息的最好做法,可新聞內容即便有出入,卻也並非空穴來風,嗨氏現在選擇不表態,企圖以“感謝陪伴 一起成長”來繼續自己的主播生涯,不知是否有愧一路支援自己的粉絲,畢竟他們粉的執著的同時,也受到了其他網友語言攻擊帶來的傷害,而隨著粉絲整體年齡的增長及觀念的改變,粉轉黑或者粉轉路是早晚的事,到那時,鬥魚又豈會容得下你。
24日,微博網友wuyou200408釋出一段影片,稱孩子在湖北武漢某醫院被搖成腦癱,該網友指出,影片中醫生為“湖北省婦幼搖頭爺爺”。這則短影片,引發大量網友轉發和評論,引起社會關注。
影片中,一名孩子被一醫務人員搖頭擰脖子,並疑似發出哭鬧聲。
據媒體報道,釋出該影片的網友楊女士稱,自己的孩子在醫院“被搖成腦癱”,並討要說法。
昨日,記者向省婦幼保健院瞭解該事件最新進展。省婦幼相關人員介紹,25日,該院已透過官網釋出《關於患者吳某醫療救治情況的說明》,公佈了患兒救治過程,並指出,“患兒家屬透過微博釋出與事實不相符的資訊。”
據院方說明,患兒吳某從今年5月起,已數次因病到該院治療,今年7月11日,他因“腦發育不良”在該院理療科治療,7月19日上午離開理療科數小時後,突發呼吸、心跳驟停,來該院急診科搶救成功後收入院,目前病情穩定。
省婦幼相關人員介紹,微博發出前,患方及律師曾到醫療調解委員會提出380萬元的賠償,未獲支援。醫院希望患方透過正常法律程式主張訴求。此後,微博見諸網路。同時,相關媒體介入報道。
據瞭解,目前影片中出現的醫生已停止診療。相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相關鑑定證據表明他存在醫療過錯”。同時,省婦幼已經與患者家屬見面,雙方將保持溝通,希望此事透過正常協商及法律途徑解決。
(原標題為《網曝“孩子被醫生搖成腦癱”,醫院公佈調查說明,希望患者依法主張訴求》)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溦溦不見梓”:這療法怎麼看都不科學啊,孩子那麼小,那脖子哪裡受得了,現在大人去看頸椎,大醫院的醫生也不敢使勁亂按亂掰,都是小診所的按摩醫生下手狠,而且這孩子腦發育不良,你搞個微電流電擊我都信有點兒作用,你搖脖子有毛線用啊?
網友“Flying Pancake”:邏輯清晰
網友“Scott.Z”:由於你沒文化 覺得荒唐的事還很多吧?
網友“MrOnETwO”:回覆@HeiheiV_小夥夥:然而看了全文都沒有說哪些地方不負
網友“陳飛揚醫生”:今天有人問我,你們中西醫互相牴觸嗎?我說大部分醫生不會,大學教程裡都有中西醫內容,中西醫是互補的,有包容心的醫生是互相尊重的。只有極少數外行、無知或居心叵測的人,才會睜著眼睛說瞎話。
網友“自由的小二世界的小窩”:一碼歸一碼,先澄清影片內容是否屬實
網友“發糊塗”:好好調查
網友“阿膠小美女”:醫生好冤枉
網友“yeszhou”:別說索賠的事情就說這種治療方法的問題
網友“心若無晴醉花陰”:我就想問問到底搖頭了沒有?如果搖頭了你公佈醫理
網友“小野三喜”:這事兒要分開說:1、孩子本來就是腦癱。2、孩子遇到庸醫。
網友“申某人”:那種折磨也叫治病?簡直是荒唐至極,都什麼年代了……
(1970-01-01)
海底撈後廚。
一度被視為餐飲界標杆的海底撈,近日因食品安全衛生問題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目前,北京市食藥監局已經要求海底撈總部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進行限期整改,在一個月內對北京各門店實現後廚公開、資訊化、視覺化。
值得審視的,是這波輿情的轉折。隨著海底撈的致歉信及處理通報,部分網路輿情從憤怒轉為諒解,還有不少網友與自媒體為其“點贊”。誠然,海底撈的問題恐怕非其一家所獨有,餐飲服務業在門店、質量、供應鏈以及衛生管理等方面都面臨階段性難題。這也是大家普遍對食品安全問題抱有擔心的原因。對海底撈的寬容,體現著一部分消費者的理解與耐心。
消費者的善意不應被辜負。平心而論,當遭遇食品衛生安全重大事故,面臨品牌形象損毀,海底撈的反應是迅速的,道歉也是誠懇的。沒有埋頭裝“鴕鳥”,避免了一場更大的信任危機。然而消費者更關心的是,僅有面對輿情的積極態度,並不足以解決那些“線下”“後廚”的根源性問題。只有真正讓消費者看到變化、看到改善,才不負一家明星企業此前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美譽,不至於讓顧客們對整個行業食品安全狀況的憂慮雪上加霜。
長遠來看,企業的整改是實做還是虛做、真改還是遮掩,顧客心裡是有桿秤的。對每一個行業、每一家企業而言,消費者利益都應擺在首位。海底撈的發展壯大,得益於鮮明的使用者意識。比起行業內少數從業者服務態度不佳、欺客宰客等現象,海底撈的貼心服務可謂消弭了消費者的痛點,其在服務上的一系列創新舉措,提升了消費者體驗,也是對消費者需求的尊重和滿足,一度重新整理了行業服務的標高。然而,服務的“面子”再好,產品的“裡子”也得過硬;內部的企業文化再溫馨,踐行起來也得與公共利益、法律法規一致。就餐飲行業來講,食品衛生安全就是企業安身立命之所在,就是消費者利益之根本。如果無法保證食品衛生安全,就丟掉了根本,服務再好,都可能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海底撈事件,給整個餐飲行業再次敲響了警鐘。要看到,新食品安全法“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原則,不只是寫在紙上;公眾的注意力和部門的執法態度,也不會被一時一事的表態牽著鼻子走。每一家餐飲行業都需要以消費者利益為出發點,主動開啟後廚,讓食品衛生看得見;填補管理漏洞,消除衛生死角,讓舌尖安全有保障,方可不負消費者的信任與期待。
當前,各行各業的業態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層出不窮,但怎樣才能堅守住最根本的出發點,值得深思。強化企業自律是一方面,全社會也需要始終對食品安全保持高壓態勢,持續追問,刨根問底。這次北京市食藥監局要求海底撈各門店實現後廚公開,抓住了監管的根本。失去了透明的管理和全方位的監管,再賣力的服務也可能在一些方面打折扣,聲譽再好的企業也可能犯錯。以海底撈事件為契機,經常去“後廚”看看,問一問“初心”,恐怕才是企業面對危機的正確方式,也是明星企業基業長青的根本保證。
(原題為《開啟後廚,讓食品安全看得見》)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小梅換個角度看世界”:這本質上是人的問題。
網友“楚狂人”:這個不應該僅限於海底撈
網友“啦6363”:進貨渠道,食品處理。。。
網友“zijizuo”:應該是每一家都要視覺化才公平吧,不能只針對一家公司
網友“r81222”:想吃得乾淨就老實在家自己做吧,說實話,外面飯店後廚乾淨的少。
網友“ABCD”:老百姓可以選擇不去吃嗎?
網友“Terzaghi”:出這麼大問題,就給個整改,海底撈公關真厲害,佩服
網友“行在寬處”:海底撈都如此,那其他的火鍋店後廚衛生不止混亂的什麼地步了。
網友“幸福系”:視覺化有點不合理吧,只針對這一家有什麼用?應該整個行業進行大普查大整頓。其它家就沒有問題了嗎?出了問題是不是也要視覺化?
(1970-01-01)
透過對Android基本元件的學習,也有接觸少部分Android的事件處理,比如按鈕的點選事件、選框的狀態切換事件。
一、Android事件處理
Android提供了兩種方式的事件處理:基於回撥的事件處理和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
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主要做法就是為Android介面元件繫結特定的事件監聽器,前面小節已經見到大量這種事件處理的示例。
基於回撥的事件處理:主要做法就是重寫Android元件特定的回撥方法,或者重寫Activity的回撥方法。Android為絕大部分介面元件都提供了事件響應的回撥方法,開發者只要重寫它們即可。
一般來說,基於回撥的事件處理可用於處理一些具有通用性的事件,基於回撥的事件處理程式碼會顯得比較簡潔。但對於某些特定的事件,無法使用基於回撥的事件處理,只能採用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
本期先來學習基於
監聽
的事件處理,後面再學習基於
回撥
的事件處理,關注分享達人秀(ShareExpert)獲取第一手教程,也可以加小編微信(jinwenyu2010)拽入Android零基礎入門技術討論微信群共同進步。
二、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概述
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是一種更“面向物件”的事件處理,在事件監聽的處理模型中主要涉及如下三類物件。
Event Source (事件源):事件發生的場所,通常就是各個元件,例如按鈕、視窗、選單等。
Event (事件):事件封裝了介面元件上發生的特定事情(通常就是一次使用者操作)。如果程式需要獲得介面元件上所發生事件的相關資訊,一般透過Event物件來取得。
EventListener(事件監聽器):負責監聽事件源所發生的事件,並對各種事件做出相應的響應。
當用戶按下一個按鈕或者單擊某個選單項時,這些動作就會激發一個相應的事件,該事件就會觸發事件源上註冊的事件監聽器(特殊的Java物件),事件監聽器呼叫對應的事件處理器 (事件監聽器裡的例項方法)來做出相應的響應。
每個元件均可以針對特定的事件指定一個事件監聽器,每個事件監聽器也可監聽一個或多個事件源。因為同一個事件源上可能發生多種事件,委派式事件處理方式可以把事件源上所有可能發生的事件分別授權給不同的事件監聽器來處理;同時也可以讓一類事件都使用同一個事件監聽器來處理。
Android事件處理流程如下圖所示:
從上圖可以知道,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模型的流程如下:
為某個事件源(介面元件)設定一個監聽器,用於監聽使用者操作。
當用戶操作時,會觸發事件源的監聽器。
生成了對應的事件物件。
將這個事件源物件作為引數傳給事件監聽器。
事件監聽器對事件物件進行判斷,執行對應的事件處理器(對應事件的處理方法)。
Android中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模型的開發步驟如下。
獲取普通介面元件(事件源),也就是被監聽的物件。
實現事件監聽器類,該監聽器類是一個特殊的Java類,必須實現一個XxxListener介面。
呼叫事件源的setXxxListener方法將事件監聽器物件註冊給普通元件(事件源)。
對於這三件事情,事件源可以是任何介面元件,不太需要開發者參與;註冊監聽器也只要一行程式碼即可,因此事件程式設計的關鍵就是實現事件監聽器類。
在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模型中,事件監聽器必須實現事件監聽器介面,Android為不同的介面元件提供了不同的監聽器介面,這些介面通常以內部類的形式存在。以View類為例,它包含了如下幾個內部介面。
View.OnClickListener:單擊事件的事件監聽器必須實現的介面。
View.OnCreateContextMenu Listener :建立上下文選單事件的事件監聽器必須實現的介面。
View.onFocusChangeListener:焦點改變事件的事件監聽器必須實現的介面。
View.OnKeyListener:按鍵事件的事件監聽器必須實現的介面。
View.OnLongClickListener:長按事件的事件監聽器必須實現的介面。
View.OnTouchListener:觸控事件的事件監聽器必須實現的介面。
透過前面的學習,知道事件監聽器就是實現了特定介面的Java類的例項。在程式中實現事件監聽器,通常有如下幾種形式。
匿名內部類形式:使用匿名內部類建立事件監聽器物件。
內部類形式:將事件監聽器類定義成當前類的內部類。
外部類形式:將事件監聽器類定義成一個外部類。
Activity本身作為事件監聽器類:讓Activity本身實現監聽器介面,並實現事件處理方法。
直接繫結到標籤形式:直接在xml佈局檔案對應的Activity中定義一個事件處理方法,然後在佈局檔案中引用要觸發的事件。
三、使用匿名內部類作為事件監聽器
大部分時候,事件處理器都沒有什麼複用價值(可複用程式碼通常都被抽象成了業務邏輯方法),因此大部分事件監聽器只是臨時使用一次,所以使用匿名內部類形式的事件監聽器更合適。實際上,這種形式是目前使用最廣泛的事件監聽器形式,在前面的基本元件學習中也是使用的該種方法來繫結監聽器。
接下來透過一個簡單的示例程式來學習Android使用匿名內部類作為事件監聽器。
同樣使用WidgetSample工程,繼續使用app/main/res/layout/目錄下的activity_main.xml檔案,在其中填充如下程式碼片段:
為了監聽按鈕的點選事件,在Java程式碼中為其新增點選事件監聽器,具體程式碼如下:
上面程式中的粗體字部分使用匿名內部類建立了一個事件監聽器物件,“new監聽器介面”或“new事件介面卡”的形式就是用於建立匿名內部類形式的事件監聽器。
執行程式,點選按鈕,可以看到下圖所示介面效果。
對於使用匿名內部類作為事件監聽器類的形式來說,唯一的缺點就是匿名內部類的語法有點不易掌握,如果Java基礎紮實,匿名內部類的語法掌握較好,通常建議使用匿名內部類作為監聽器類。
Android中基於監聽的事件處理的其他四種形式下期再繼續學習。
今天就先到這裡,如果有問題歡迎留言一起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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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總結分享:
第1節:
Android的前世今生
第2節:
Android系統架構和應用元件那些事
第3節:帶你一起來聊一聊Android開發環境
第4節:正確安裝和配置JDK
第5節:善用ADTBundle
第6節:配置最佳化SDK Manager
第7節:搞定Android模擬器
第8節:HelloWorld,第一趟旅程出發點
第9節:
Android實戰,不懂程式碼也可以開發
第10節:
開發IDE迎來AndroidStudio
第11節:
執行Android Studio工程
第12節:熟悉Android Studio介面
第13節:Android Studio配置最佳化
第14節:使用高速Genymotion
第15節:掌握AndroidStudio專案結構
第16節:Android使用者介面開發概述
第17節:TextView屬性和方法大全
第18節:EditText的屬性和使用方法
第19節:Button使用詳解
第20節:CheckBox和RadioButton使用大全
第21節:ToggleButton和Switch使用大全
第22節:ImageView的屬性和方法大全
第23節:ImageButton和ZoomButton使用
第24節:自定義View簡單使用
第25節:簡單且最常用的LinearLayout
第26節:layout_gravity和gravity大不同
第27節:正確使用padding和margin
第28節:輕鬆掌握RelativeLayout相對佈局
第29節:
善用TableLayout表格佈局
第30節:兩分鐘掌握FrameLayout幀佈局
第31節:少用的AbsoluteLayout絕對佈局
第32節:新推出的GridLayout網格佈局
(2017-08-13)
枯木
昨天,作者李楓在微博上發文,稱受到郭敬明的猥褻性騷擾,並且指出了時間地點,李楓並稱
“
郭敬明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
”
,在發文的同時
@
了有關部門。然後郭敬明回覆只是簡短的幾個字“完全捏造,已讓律師處理”。
這個夏天,除了幾起女留學生在國外失蹤事件引起廣大關注外,關於性侵事件、性騷擾事件的報道比以往要多得多,應該說這類事件最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而關於類似事件的法律懲罰也讓人們感覺到似乎略輕。
2015
年
《刑法修正案九》
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而在以前,只是針對女性和兒童為客體的犯罪,現在修改為“他人”,意味著男性也將被認可為猥褻罪的物件,可以適用此條款進行保護。此外,條文還在第二款中追加了“
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
,擴大了受案範圍。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還是不太好掌握情形,比如前不久的“南京猥褻兒童案”,河南滑縣犯罪嫌疑人段某某(
18
歲)在公眾場合(車站)猥褻未成年妹妹(非親兄妹),此事在網路引起軒然大波,而替犯罪嫌疑人辯護的人還有不少,不能不讓人感到悲哀,看來不少人的法制觀念還是很淡漠,對於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以為然。
再看作者李楓控訴郭敬明性騷擾和性侵他人事件,李楓諮詢過律師,律師說同性性侵犯罪是空白,這是實話,現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強姦罪,只是針對婦女,而男性作為受害人受到性侵的話,無法伸張正義,只能比照第二百三十七條以猥褻罪論處,再加上取證困難,因此李楓採取了在微博上發文,呼籲相關部門介入,同時把自己的受害情形公佈於眾。
關於郭敬明性騷擾和性侵是否屬實,作為當事人提出控訴,需要證據支援,否則就屬於誹謗。而從李楓發文來看,二人在四川籤售時本來不是同一房間,後來郭敬明要求和他同一房間休息,這點從當時的住房記錄以及錄影就可以證實。但是房間裡面的情形就只有兩位當事人知道,所以如何證實就是個大難題,除非李楓有當時偷偷的錄音錄影資料,否則這種情況就是各說各有理。
但是我們可以用一個常人思維來審視這個事件。首先,我們來看是不是炒作,從揭露性侵行為來看,一般都關係到是否是犯罪行為,一旦不慎,就會有誹謗之罪名,李楓不至於為了炒作搭上牢獄之災,因此事件的可信性還是比較高。其次,李楓作為郭敬明的簽約作者,是下屬,郭敬明是老闆,如果二人沒有其他利益之爭的話,一個人不會把自己的飯碗故意打破。第三,李楓在發文的同時,也呼籲人們別買他寫的書,同時別買其他和郭敬明有關的書,也從另一側面說明李楓確實不是在炒作。總之,從上面來看,性騷擾存在的可能性比較高,當然,作為旁觀者只能是猜測。
我們再用常人的思維來看看郭敬明其人,郭敬明作為八零後的“佼佼者”,又是出書又是拍電影,粉絲幾百萬,賺的盆滿缽滿,應該說是春風得意,但是其人品如何?
郭敬明抄襲案
對於一個人的人品評價,熟識的人可以從日常交往中得出結論,作為陌生人,只能從其言行來判斷。郭敬明的出名依靠《夢裡花落知多少》,而事後被作家莊羽起訴整體抄襲其作品《圈裡圈外》,歷經三年,最後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裡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裡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
20
萬元,春風文藝出版社與北京圖書大廈停止《夢裡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銷售行為。
抄襲是一個以筆為生的文人的恥辱,一個沒有靈魂的寄生蟲,註定會受到大眾唾棄。但是,郭敬明並沒有因為抄襲而受挫,反而是藉著《夢》的銷量登陸福布斯富豪排行榜,投機成功,隨之被某知名作家引進中國作協,這不能不說是一種諷刺,以後風生水起,又拍起了電影,圈粉無數,賺的盆滿缽滿,而真正的作者卻荒廢了三年時間去打官司,拿到了區區
20
萬元賠償,只不過是郭敬明財富的九牛一毛。
據披露,郭敬明的成名作《幻城》抄襲日本
Clamp
漫畫作品《聖傳》,主幹情節
14
點雷同,人物和種族設定
4
點雷同,臺詞雷同,結局雷同,就連插圖都是一個路數。而《夢裡花落知多少》除了抄襲莊羽的《圈裡圈外》,對白還抄襲了王朔的《頑主》。之後的《夏至未至》則疑似抄襲日本漫畫《
NANA
》,女主角人設雷同多達
30
餘處,部分情節也有相似。這些都堆積了人們對郭敬明的看法,那就是,郭敬明有著極強的“厚黑功”和抄襲才能。
郭敬明,抄襲不臉紅,輸了官司不道歉,這只不過是民事上的和道德上的缺點,但是,性騷擾和性侵就屬於刑法意義上的犯罪行為,這點不是因為有厚黑功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不理不睬,不是因為有金錢的鋪墊就可以為所欲為。現在的時代是一個開放的時代,如果成年人有同性性取向,並且雙方都願意,那麼他人可以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背後罵兩句“變態”,避之不及。但是如果利用職位,利用金錢和身份對他人實施性騷擾和性侵,那就是犯罪。
我們都記得以前的知名歌手紅豆(真名王立勇),作為九十年代炙手可熱的歌手,據說是某天后的初戀,
2002
年,因猥褻兒童罪被判入獄
3
年,出獄後不思悔改,
2011
年又因為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這種敗類就是依據自己的身份,誘騙無知少年,滿足自己變態的慾望,最後嘗下自己種的惡果。
針對這次李楓控訴郭敬明性騷擾性侵事件,我建議李楓應該到公安機關報案,而不是發文呼籲,應該徹底斬斷那些伸向弱者的犯罪之手,不要讓那些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把那些“羊糞蛋,外面光”的偽君子的醜惡徹底曝露於陽光之下,讓人們看看他們的真面目,不要讓他們把魔爪再伸向無助的人們。
也許,此事可能最後不了了之,但是,我們透過這一事件,也要給廣大追星族一個建議,不要盲目追星,不要被那些五迷三道的鮮亮外表矇蔽了你們的眼睛,不要被炒作迷失了方向,不要用你父母辛苦賺來的血汗錢來替他們的財富大廈添磚加瓦,不要用你的一廂情願的情緒來維護那些可悲可恨的醜惡靈魂。
2017-8-22
榆木齋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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