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平安北京釋出情況通報:近期,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將演員李某某(男,35歲)查獲,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據央視新聞報道,經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記者與相關部門核實,演員李某某就是演員李易峰。這一通報迅速成為熱門話題,網友既感到震驚,又感到惋惜。李某某塌房,再一次表明,明星光環不是護身符,無論多大的頂流,只要幹見不得人的事情,都逃不過群眾雪亮的眼睛;只要違反法律法規,都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從演藝界新人到頭部頂流,離不開團隊的協作和資本的包裝,也少不了個人的努力與奮鬥。可一旦成為頂流,有了相當廣泛的影響力,其所擔負的社會責任也隨之加大。因為頂流的每一個作品、每一個廣告甚至日常的一言一行,都會成為輿論場上被關注的物件,引發與一般人不同的反應。對法律的敬畏,對道德的遵守,猶如兩扇翅膀,關乎其能飛多高、能飛多久。哪一隻翅膀出問題,都會栽跟頭,都會瞬間塌房。
娛樂明星崛起的速度讓人咋舌,而明星塌起房來也是稀里嘩啦。正如公眾看到的,一些人一旦成名,就忘乎所以,不僅不收斂原有的毛病,反而繼續我行我素,甚至變本加厲,大有“我是明星我怕誰”的架勢,視道德和法律如無物。當然更多的,玩起了明裡一套暗裡一套的把戲,公眾場合扮演人見人愛的道德君子,私下裡乾的卻是下流齷齪之事。外表光鮮亮麗,內裡不堪入目,如此切換自如的雙面人,已經不止李易峰一人。只可惜,他們把“表演能力”用錯了地方,因為現實生活的自己不是戲中的角色,一旦犯錯甚至涉嫌犯罪,沒有再來一次的機會。既對不起喜愛他的觀眾,也對不起萬千粉絲的信任。
讓很多網友感到困惑的是,就在昨晚李易峰的個人微博上,還曾發出這樣一段“闢謠”文字:“我希望李易峰三個字,是活在自己的影視作品中的,是活在作為青年人對這個時代的社會責任中的,是活在一個公眾人物對自己言行舉目的擔當中的,而不是活在每天發律師函闢謠,每天跟謊言鬥爭,每天因為莫須有的事件佔用公共資源的虛幻熱度中。”不知道這段“內心獨白”是否為李易峰本人所寫,但從他的賬號上發出,也許能代表他的態度。可警方通報表明,他所說的並沒有做到,責任和擔當何在?
再頂流都不能踏過道德的底線,再網紅都不能越過法律的紅線。作為公眾人物,明星們要汲取教訓,把精力用在怎麼為大眾提供好的作品上,切不可搞起歪門邪道。守不住法律紅線和道德的底線,難免重蹈覆轍,淪為身敗名裂、遭人唾棄的流星。
(原標題:李易峰嫖娼被抓!頂流違法悖德必然塌房)
來源:北京晚報 | 記者 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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