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網紅密子君翻車,被質疑只想賺錢不想納稅,還涉嫌違反廣告法

由 甫全勝 釋出於 娛樂

最近又有網紅吃播翻車了,涉及的問題認真討論起來,好像還不是小事。

單平臺粉絲就破千萬的吃播密子君最近在影片中聊到了打廣告一事,自述感覺很委屈,表示自己明明沒接廣告也沒有收錢,可是評論區還質疑她接了推廣,所以以後她再也不會說了。

密子君這段話乍一聽沒什麼問題,可很快有網友聽出了她的弦外之音——密子君以前就一直沒處理好廣告問題,影響了觀眾的判斷,以至於引發爭議,被懷疑之後竟然不想著合理調整,而是乾脆擺爛,竟然決定以後是不是廣告都不說了。

面對密子君這一做法,不少網友都表示不認可,認為標註廣告是最基本的職業素養,別的網紅都能做到,為什麼到了密子君這裡就這麼多事?

還有網友指出,密子君之所以會被懷疑,也是因為她接過不少暗廣,明明收了錢還不標註,甚至有粉絲因此被坑,信任度就是這麼一點點失去的,她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指責觀眾,實在讓人無語。

看到這可能會有人覺得提出質疑的網友有些小題大做——你不相信密子君可以不看她影片嘛,你覺得是廣告可以不買嘛,你不接受她不標註廣告的做法可以取關嘛。

放心啦,已經有人取關啦。

但是這裡也必須放上網友另外一個方向的質疑了,不想標註廣告好像不是一個網紅吃播隨便就能決定的事呢,因為根據廣告法規定,暗廣涉嫌違法。

《廣告法》第十四條規定很清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透過大眾傳播媒介釋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資訊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評論區也有網友現身說法,都是相信了密子君的推薦嘗試之後有了不好的體驗,現在都懷疑當時看的影片是暗廣,這就是典型的消費者無法辨明影片是否為廣告,並且產生了誤解。

不僅如此,針對不標註廣告這一行為,網友還提到了另外一個懷疑——“廣告這事涉及稅務吧,不說明的話這個中間有多少空間可以搞”,有人直接發彈幕質疑:“就是想賺錢不納稅唄,說得好聽”。

也不止一位網友注意到了稅務這一點,明確標註的廣告是要交稅的,那種以“探店”、“種草”、“推薦”為名義拍攝的暗廣影片也要收錢的,就像網友說的,標準廣告,一方面是博主和粉絲之間的互相坦誠,更一方面更是法律義務,不是你賣賣慘說說委屈就能不做的事。

前段時間,有業內曝光了大批網紅收入,其中就包括商務廣告的部分,拍攝一個21秒到60秒的影片,他們就能收入差不多六位數,一般網紅每個月都會接一定廣告,數量或多或少,像網紅張大碗子,她近30天就接了12條廣告,也就是說,如果她日更的話,她一個月廣告數量超過三分之一。

2020年就有媒體曝光過網紅吃播的影片廣告資料,密子君一條時長1到20秒的廣告報價竟然要30多萬元,僅一個平臺接單次數就高達38次,那時候密子君還只有842萬粉絲,如今她粉絲破千萬,價格和數量應該只會更多更高。

最後也希望密子君能看到網友們的建議,未來拍攝影片還是把廣告標註清楚,翻車受質疑頂多掉粉還有挽救餘地,不聽勸告萬一觸及底線,結局就只有“涼涼”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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