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院判決郭敬明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小說《圈裡圈外》,郭敬明不認。而在十五年後,2020年最後一天的零點,郭敬明終於在微博上公開承認錯誤,並向作者莊羽表示道歉。
道歉終究是等到了,但是時隔了十五年,被抄襲者足足等了十五年,這點自然引人嘲諷。此外,就大家對郭敬明的“公眾形象”的瞭解,不少人認為此次郭敬明的突然道歉是“別有用心”。
一句熱評如此道:車撞樹上你知道拐了,股票漲了你知道買了,耽誤你賺錢了你知道悔改了……
可見大家都不約而同聯想到了不久前的“一百餘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事件。
聯名抵制事件出來後,本以為這將會為“反抄襲”真正助一波力,不想輿論卻往有利於於正和郭敬明的方向傾斜。真正聚焦於“抄襲”這個行為的人的聲音難見,揪著抵制方把柄的人成為了這場輿論的導聲者。
尤其是丁太昇談及此事,提出一個“聯名抵制比抄襲更惡劣”的觀點,得到了評論區的“話語方”大部分認同後,筆者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三觀不正而不自知了。
而就在懷疑自己三觀的當下,一個真正能幫助影視從業者的聲音出來了,那就是央媒發話。
不少人猜測,郭敬明會在此時發出時隔十五年的道歉宣告,就是因為聯名抵制事件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他或是為了自己未來的錢路考慮,或是為了其他,總之選擇在這時低頭不失為一個聰明之舉。
畢竟,郭敬明雖然一直拍爛片,卻是一個很會營銷的人。他最懂得怎樣能討好,比如他那不得不肯定的影視審美,比如電影中與部分觀眾趣味相投的“腐”,比如那一句“不要因為我而討厭鄧倫”,比如這時候的微博小長文……
你怎樣看待這件事呢?有任何想法歡迎評論交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