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北辰
前段時間《指環王》重映,票房慘淡,很多新觀眾打了低分,“囉囉嗦嗦,就講了個送戒指的故事”,有人這麼評論。
我沒忍住,回覆他說:“你說的沒錯,只是在有些人眼裡,這也是個讓世上最單純的種族挑戰世上最殘酷任務的故事,是個光明與黑暗對決並獲勝的故事,是個能讓人喚起一點崇高感的故事。”
我知道對他來說,這番話同樣囉囉嗦嗦,又傻又裝。
馬丁·斯科塞斯曾說過一句有點賭氣的話:如今的電影正在被系統性地貶低成“內容”。
在這位拍出過《憤怒的公牛》《計程車司機》等影史經典的導演看來,倘若電影僅僅是“內容”,那它就將成為資訊瀑布中的一顆水珠,等待被演算法推薦,等待被人們揀選,電影將被無比殘忍地堆放在那些搞笑影片旁邊,與它們同場競技。
任何一部史詩長片的野心,都是要創造一個完整的世界——就像《指環王》系列裡的“中土世界”,但當這個世界坍縮為瀑布中的一顆水珠,那它的命運,也終將被剪輯成幾分鐘的短影片。
事實上,包括史詩在內的任何宏大敘事,都因陳舊迂腐,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
觀念老派的人,總嚮往永恆的殿堂,但時代殷切奉上的,只有速朽的派對。
追根溯源,網際網路讓解構的力量無所不在,讓一切崇高的東西煙消雲散。
萬物皆可戲謔
上週寫了篇文章,《中國縣城裡的文藝復興》。對於我選擇用“文藝復興”的名字,很多讀者並不買賬。“還不是因為現在是太平盛世?”“縣城裡組個樂隊,就稱得上文藝復興?”
你們說的對,當然稱不上,就應該叫《在中國縣城裡組個樂隊》。
在以戲謔腔調為主的網際網路語境,哪怕僅僅作為一個短語,“文藝復興”四個字也太過莊重而高貴,以至於很多人讀到它時,感到自己被冒犯。
這種冒犯源自網際網路的一項骯髒本領:搶佔價值窪地。
在網際網路輿論場,當你踮起腳尖,試圖站在高地,稍稍建構點“價值”,想說幾句“殿堂”裡的話,立刻就會引來一群人的冷嘲熱諷。
他們用最刺耳的擴音喇叭,喊你趕緊從高地下來,然後用“派對”裡的語言,對你的價值進行解構。
更不幸的是,當你被他們拽至沒有邊界的白茫茫大地,才突然發現,任何價值都不難找到嘲諷它角度,《指環王》確實就講了送戒指的俗套故事,縣城裡組個樂隊確實談不上文藝復興。
既然如此,那麼萬物皆可戲謔。
於是在社交媒體,普通但自信的人們,解構一切宏大的東西:知識分子,婚姻制度,異族宗教,總統大選,甚至科學方法。他們拽住其中荒誕的部分不放,沉醉在意義被拆穿的快感中。
但與此同時,他們卻又難以建立起任何新的東西。
馬克思說:“一切穩固的東西煙消雲散,一切神聖的東西都被褻瀆。”
馬克思韋伯說:“人類是懸掛在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的動物”,很可惜,許多人沒有自己的意義之網,還試圖撕毀他人的網,將他人同自己一起拽向虛無。
尤其是對於很多網際網路原住民,他們成長在“解構偉大”的環境中,以至於根本不理解,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崇高的東西。
某天凌晨福至心靈,我用紙筆寫了一段蠻酷的話:倘若一個人的心田裡,平時只種莊稼,當這裡偶然盛開一朵花,那他第一反應肯定是把它拔掉。當他看到別人的心田裡,除了莊稼還有那麼多的花,那他第一反應肯定是,裝什麼裝啊。
為消解意義而消解意義
你很難說,網際網路“詆譭意義”是有意義的。
的確,從元散曲對傳統價值的群體性嘲弄(“糟醃兩個功名字,醅淹千古興亡事,曲埋萬丈虹霓志”;“舊酒投,新醅潑,老瓦盆邊笑呵呵,共山僧野叟閒吟和,他出一對雞,我出一個鵝,閒快活”),到王蒙對王朔“躲避崇高”的讚揚,解構的歷史源遠流長。
但問題是,如果說元散曲是士大夫失去身份認同後追求肆意破壞的歡愉,王朔是透過引喻式的懸置勾勒出特殊時代的荒誕——那麼,如今在網際網路上,如此大規模地對崇高感的群起而攻之,又是為了什麼呢?
答案是:他們是為了消解意義而消解意義。
當然也有人說,這是“後現代思潮在網際網路技術下的放大”。
這就拔得有點高了。
什麼是後現代?如果說經典現代性是強調理性,強調共識,強調結構性與穩定性,那麼所謂後現代,就是這些東西都不再重要了。
這個世界上,除了數學結構,的確沒有任何客觀而穩定的東西。牛頓說引力是一種平方反比有心力,廣義相對論說根本沒有啥引力,大質量天體的作用是彎曲了周圍時空,前者的適用範圍不如後者,但牛頓和愛因斯坦都沒有“錯”,只是兩個解釋世界的模型而已。相對論也不是絕對真理,未來更新的理論也不是。
倘若連物理定律都是主觀的,那麼從邏輯上,道德,信仰,價值觀,當然更是主觀的。
以德里達為代表的解構主義就是一種典型的“無根”哲學,它醉心於碎裂與瓦解。
儘管在支援後現代思潮的學者眼中,德里達,福柯,拉康,羅蘭巴特這些人的思想,並非完全只破不立,他們對現代性的批判也建立在統一的敘事框架中,但在大部分諷刺後現代學者的眼中,他們不過是“在語義學的煤渣小道上煞有介事的跑來跑去”。
那請問跑道的終點在哪裡呢?當把一切結構都拆解,最終剩下的是什麼?
李誕給出了回答:你開心就好,人間不值得。
當解構的力量繼續膨脹,人們開始不設立場,只問“喜不喜歡”,甚至,“美不美”。
讓你過得更美
最後我們就談談審美。
在我狹隘的審美取向裡,人類歷史上所有真正偉大的文學文藝作品,無論悲劇還是喜劇,底色無一例外,都是嚴肅的。那些不嚴肅的作品,抖機靈的趣味,能取悅一時,卻終究立不住。
最美的當然是古希臘悲劇。比如《俄狄浦斯王》,它講的可不是什麼“善惡對錯”,道德觀層面的膚淺衝突,在古希臘悲劇面前不值一提,希臘悲劇的核心是“命運”。俄狄浦斯是自由的,不屈服宿命的詛咒,最終卻自由地墜入自己挖的命運牢籠,好像一切都符合某種宿命。
沿著古希臘的審美階梯拾級而下,即是那些真正嚴肅的情感——比如熾烈的愛,正義,浪漫,優雅,善良,悲憫,由這些情感驅動的作品,才能流傳千古。
以對我成長影響最大的小說《殺死一隻知更鳥》為例,那些戲謔者怎麼會懂得,因為想要由衷被人尊稱一聲“先生”或者“gentleman”,一個男人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我想,倘若我有孩子,一定會在某個壯美的夕陽,給他讀一篇作家苗煒寫的文章:
“在長大的過程中,你會看到很多莊嚴的儀式,看到這些莊嚴儀式中有一些滑稽的味道。如果不斷放大這種滑稽,你就會把所有崇高的東西都消解掉。法律好像不那麼莊嚴,軍人好像也沒啥榮譽感,宗教愚昧可笑,眼中所見的都是卑微的事物,慢慢也就只做那些卑微的事。人的高尚寄託喪失了,尊嚴感也就喪失了,我們不再相信自己身上更嚴肅的天性,心靈中更加美好的衝動全部減弱了……崇高感這東西,不容易被喚起,卻會飛快地退去。你總要找點兒什麼東西,保證能從大腦中時不時地分泌出來一點兒崇高感。那玩意兒能讓你過得更美。”
如果他問我,“過得更美”有什麼意義?
我會說,更美本身,就是意義。
作者:李北辰,獨立撰稿人,關心技術,觀念,與詩意。同名微信公眾號:李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