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煒
《消失的愛人》
大衛·芬奇有一個電影叫《消失的愛人》,這個電影是根據同名小說改編的。我看了電影之後,又把小說找來看了一遍。這個故事說的是什麼呢?尼克和艾米,最初相遇是在紐約,當時尼克在一家雜誌社工作,工作還算比較體面,艾米的家庭背景不錯,三十出頭,有78萬美元的信託基金,很有安全感,兩個人很快就結婚了,住進了布魯克林區的一棟房子。但是,好景不長,雜誌行業受到網際網路衝擊,尼克被編輯部裁員了,艾米也失去了工作。更糟糕的是,艾米的父母理財出了問題,要向艾米借65萬美元才能度過危機,這筆錢本來就是艾米的父母給她的,再向她借,好像也就不打算再還了。尼克的父母也遇到了麻煩,爸爸得了老年痴呆,媽媽得了癌症,尼克想,紐約混不下去了,回老家照顧爸爸媽媽吧。於是,艾米跟著尼克回到了老家密蘇里州的一個小鎮。
尼克在老家找了份教書的工作,他顧面子,不說自己是被裁員裁掉的,說自己要照顧家裡才從紐約回到家鄉,他還懷戀在紐約當雜誌編輯的風光,沒事兒偷偷看自己編輯過的舊雜誌。我看到這段的時候,就會想起我自己做雜誌編輯的時光,那真是一份不錯的工作,掌握著話語權,以為自己是個精英呢,所以我對尼克這個人物真是心有慼慼。
尼克在學校認識了一個女學生,兩個人開始亂搞,妻子艾米發現尼克出軌,就設下了一個圈套坑害尼克。《消失的愛人》這個故事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尼克沒殺死艾米,艾米也沒幹掉尼克,經過了一番血雨腥風,兩個人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卻還要生活在一起,他們彼此仇視,妻子是個控制慾極強的變態,丈夫總想要敲開妻子的小腦殼看看她都在想什麼。這是婚姻生活中最驚悚的部分,一個人總憋不住要害另一個人,你躺在床上,躺在你邊上的人正在想怎麼把你除掉,獲得一大筆保險金,這實在是太可怕了。
我想把這本小說當成愛情小說,來看看尼克和艾米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他們最初相遇是在紐約的一個party上,尼克在雜誌社工作,寫點兒影評書評之類的,說話風趣,勾搭姑娘很直接,很自信。艾米32歲,比尼克大幾歲,她年幼時就是一本童書的主角,一直自帶光環,兩個人泡酒吧,上床,享受著城市生活,簡單來說,這是很多年輕人喜歡的生活,看歌劇看電影、吃飯、喝酒、有一群男女朋友,一個party接著一個party,這是一種沉湎於感官,追求歡愉、關注自我的生活,年輕人覺得,過這樣的生活天經地義,但是,這樣的生活慢慢也會枯萎,不過在枯萎之前,總還有充裕的時間及時行樂。艾米和尼克相遇,結婚的時候,就是想讓這樣的生活錦上添花。
婚戀專家說,以前的婚姻是“基石模式”,我們兩個結婚,我們兩個一起奮鬥,一起掙錢存錢,有房有車生活安穩之後,我們生孩子,養育下一代,共同照顧父母。我們可能會遭受一些困難時刻,但齊心協力共渡難關,這是一種基石模式的婚姻。現在的年輕人更喜歡“頂點模式”,我經濟獨立,事業上小有成就,你經濟獨立,事業上也蒸蒸日上,我談過幾次戀愛,現在想穩定下來,你也玩夠了,想踏踏實實過日子了,咱兩個碰上了,怎麼瞅都那麼合適,那咱兩個結婚,先享受二人世界,孩子以後再說。這是所謂“頂點模式”,婚姻是他們把好多其他事情處理好了才考慮的事。這種“頂點模式”的婚姻對夫妻雙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你要事業穩定、經濟安全,還要情感成熟。所以,現在結婚變得很難,男人害怕結婚,女人也害怕結婚。一旦婚姻失敗,就會陷入困境,傷痕累累。對女性來說,結婚帶來的好處微不足道——她們只是增加了一個需要她們照顧的人。
尼克和艾米結婚的時候,是無視階層差異的,艾米的爸爸媽媽是作家,賺過不少錢的童書作家,有一棟大宅子,吃的都是有機食品,時刻秀恩愛,跟連體嬰兒似的,爸爸沒事兒就給媽媽送花;尼克的爸爸媽媽早就離婚了,他媽媽原來是在百貨公司賣鞋的。尼克和艾米結婚頭一年過得很幸福,住在布魯克林,遙望曼哈頓,晚上聽唱片,坐在波斯地毯上喝兩口。沒料想,尼克失業了。
尼克失業之後,花錢買了好幾身名牌西裝,三千美元一套的西裝,說是要面試用的。他在紐約找不到工作,就帶著老婆艾米回家鄉,要照顧生病的父母。我們想一想,一個安徽的小鎮青年,在上海娶了一個上海大小姐,失業之後要帶著上海小姐回家,爸爸送進了養老院,媽媽得了癌症,他還想著要改一改上海小姐的脾氣,家鄉的油菜花很美麗,家鄉的池塘很美麗,上海大小姐本來就懶得搭理他的父母,懶得了解家鄉的風土人情,居然跟著他回去,回去是回去了,但兩個人內心的衝突肯定是非常強烈的。
密蘇里小鎮迦太基是什麼狀況呢?蓋了很多豪宅,但經濟形勢不妙,很多商場都倒閉了,很多人也失業了,豪宅降價也賣不出去,尼克和艾米就租下了一棟大房子,艾米的錢,原來有78萬,借給父母65萬之後,又給尼克八九萬,讓尼克和他妹妹在小鎮上開了一間酒吧,這看著也是一個非常不靠譜的投資行為。兩人淪落至此,尼克心想,這事不能怪我,要怪經濟形勢不好,要怪網際網路,就是那幫搞網際網路的人,把我給搞到這種地步。
這本小說的結構很有意思,男女主人公分別講述,丈夫尼克講一段,妻子艾米講一段。艾米說,當年在紐約相識的那個party上,我在表演,我扮成了尼克這種男人所期待的酷妞兒。什麼叫酷妞?就是熱辣性感,有才華,風趣幽默,喜歡足球,喜歡紙牌,喜歡電子遊戲,喜歡喝啤酒,願意嘗試新花樣。酷妞兒不是怨婦,酷妞兒從來是縱容男人的。艾米說,所謂酷妞兒是男人意淫出來的,熱辣性感又善解人意,不給男人添麻煩,好多姑娘都假裝成是酷妞兒。可女人還對男人有期望,希望他們會讀簡·奧斯汀的小說,會織毛線活兒,喜歡植物,開party的時候一起做做手賬,可惜,女人對男人的期待沒什麼用。酷妞兒是艾米的面具,尼克的面具呢?有才華,風度翩翩,幽默。可時間長了,他的一腔浪漫和款款深情也變得支離破碎。艾米說,兩個人摘下面具,露出真面目的時候,就是由愛生恨的時候。結婚前都挺好,結婚後沒多少日子,雙方都發現,我怎麼娶了個這?我怎麼嫁了個這?
好,我們在這裡要引用莎士比亞老先生的一句臺詞:“世界是一個大舞臺,所有的男男女女都不過是些演員,他們都有下場的時候,也都有上場的時候,一個人在一生中要扮演好多的角色。”有一個美國的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寫過一本書叫《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他的主要觀點是,所謂社會現實,就是我們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創造出來的,我們平常會根據環境空間來定義自己的行為,我們不斷解讀其他人所傳遞的訊號,根據對這些訊號的理解作出自己的反應,這就叫“情境定義”。我們觀察社會,得用看戲的眼光,觀察人與人之間是怎麼互動的,我們也得演戲,我們要讓自己的形象符合社會主流價值,按照一個理想化的樣子去呈現自己,我們還要控制自己的表達,管理自己的情緒,管理自己的表情。戈夫曼這本書是上世紀50年代寫的,其實我們對“自我呈現”非常熟悉,你看我們去面試,總要給面試官留下一個好印象,我們去相親,跟女友頭幾次約會,總是搶著付賬,說好多笑話,顯得自己風趣幽默。
回到《消失的愛人》這本小說,艾米的爸爸媽媽是童書作家,寫了一套系列叢書叫“小魔女艾米”,可以說,艾米就是在自我呈現和自我塑造中長大的,說得刻薄一點兒,天生就是個“戲精”,她在書中陷害尼克所設想的圈套,都是靠表演來進行的——假裝對尼克的婚外戀不知情,隱忍一年多,寫了一本假的日記,假裝懷孕,假裝失蹤,假裝受到虐待。艾米消失之後,尼克被人拍了一張照片,被拍下來的時候,尼克居然在笑,這成了他的一大罪狀。老婆失蹤了,他居然在笑?他到底殺沒殺老婆?他是不是搞婚外情的渣男?被公眾關注之後,尼克接受自媒體採訪,接受電視臺採訪,自己拍影片發到網上,他也進行著一連串的表演,並且一直在琢磨怎麼提高自己的演技。
《鄉下人的悲歌》
“戲精”、“影帝”、“表演”,這些詞在日常的人際交往中都有點兒貶義,還是“自我呈現”這個詞更準確更中性。為了講清楚“自我呈現”這個詞,我想再聊一本非虛構作品,叫《鄉下人的悲歌》。這本書是耶魯法學院畢業生萬斯寫的回憶錄,2020年被網飛拍成了電影。
萬斯的家在俄亥俄州,他是跟著姥姥、姥爺長大的。姥爺原本在鋼鐵廠工作,總會很自豪地指著街上跑的汽車跟萬斯說,這都是用我們生產的鋼鐵製成的。後來,鋼鐵廠的生意越來越不景氣,工人的福利待遇變差了。姥爺有酗酒的毛病,姥姥有暴力傾向,媽媽吸毒,但他們還是有夢想,希望孩子能過上中產階級的生活。萬斯高中畢業參加海軍陸戰隊,服役四年之後,回到家鄉讀大學,然後申請耶魯法學院,進入耶魯法學院之後,他就實現了階層躍升,邁入了精英階層,在他的家鄉,一個家庭,年收入10萬美元就是極致的夢想了,可耶魯法學院的學生,期待的年薪從來都是六位數。
這本《鄉下人的悲歌》是非虛構作品,萬斯寫得也很認真。他想用這本書激勵那些貧窮的紅脖子的後代,好好讀書,向上爬。書中寫道,萬斯在耶魯法學院交了一個女朋友叫烏莎,烏莎來自一個比較幸福的中產階級家庭,萬斯參加正式的宴會,看見餐桌上擺了很多副刀叉,就給烏莎打電話,問這些刀叉怎麼用。這是西餐禮儀,我們參加正式宴會,也會注意自己的餐桌禮儀,怎麼用刀叉,用哪個杯子喝水用哪個杯子喝酒,該怎麼跟周圍的人聊天,這都是要學習的。這當然算是自我呈現,但這是最簡單的。
書中寫到這樣一件事,是在加油站,萬斯加油的時候,和邊上的一個女士閒聊,那個女士穿著耶魯大學的T恤,萬斯問她,你上過耶魯大學嗎?那個女士回答,沒有,我侄子在耶魯讀書,你也是嗎?萬斯想,我該怎麼回答呢?如果我說我是耶魯法學院的學生,那我們兩個就會客套一番。如果我說我是個窮孩子,那我們之間就隔了一條鴻溝,這位女士回到家可能還會嘲笑我們這些鄉巴佬。上耶魯肯定是一種成功的衡量標誌,但這個標誌是窮人不能達到的嗎?她穿著一件耶魯大學的T恤,簡直是在顯擺,我也要顯擺嗎?他回答:“我沒上耶魯,但我女朋友上了耶魯。”萬斯的心理活動稍微多了點兒,但這就是自我呈現的時刻,你該怎麼和一個陌生人聊天?你要給他留下什麼樣的印象?這個印象對你又意味著什麼?我們對社會現實的認識,就是要看周圍的人是怎麼互動的。
萬斯有自己的種種毛病,緊張焦慮,易有挫敗感,易怒,但在女朋友烏莎的調教下,慢慢成長了。
有一次,萬斯和烏莎開車,有個人搶道併線,萬斯就按喇叭,那個人就朝他們豎起中指。到了路口,紅燈,兩人都停車,萬斯解開安全帶,開啟車門,他想下車讓那個加塞兒的人道歉。但理智佔了上風,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怒氣,把車門又關上了。烏莎看見男友變得理智了,非常高興。在萬斯年少輕狂的時候,遇到這種情況,他肯定要跟別人理論一番,如果他示弱,那他就是個娘炮,就是個弱雞,但你上了耶魯法學院,你就不能這麼幹了,你就要避免用拳頭。上等人會避免和那些不屬於他那個階層的人發生衝突,特別是肉體的直接衝突,說得直白一點兒,社會精英不會跟一個送快遞的、停車場收費的、馬路上隨便一個開車加塞兒的陌生人打架,我們常說“不要跟他一般見識”,這就是一句標榜優越感的話。萬斯成長在一個有暴力傾向的家庭,當過兵,身體好,但在耶魯法學院的薰陶下,在女友的薰陶下,剋制了自己的衝動。萬斯意識到,社會流動不只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和窮人相比,有錢人還有一套不同的生活準則。你是窮小子的時候會有一套行為準則,你掙到百萬年薪的時候,就會有另一套行為準則。
萬斯這本書寫得很誠懇,他在女友面前也沒有什麼表演成分,沒有隱瞞自己的家庭背景,沒有假裝自己是個風趣的、教養良好的耶魯子弟。我覺得他們會有非常幸福的婚姻生活,也許能白頭到老,但他們也會面對一些婚姻中的問題,“這些問題恰似陰雲一樣籠罩著每一宗婚姻——你在想些什麼?你感覺怎麼樣?你是誰?我們都對彼此做了什麼?我們該怎麼辦?”
《金婚紀念日》
我來讀一首詩,辛波絲卡的《金婚紀念日》——
他們一定有過不同點,
水和火,一定有過天大的差異,
一定曾互相偷取並且贈與
情慾,攻擊彼此的差異。
緊緊摟著,他們竊用、徵收對方
如此之久
終至懷裡擁著的只剩空氣——
在閃電離去後,透明清澄。
某一天,問題尚未提出便已有了回答。
某一夜,他們透過沉默的本質,
在黑暗中,猜測彼此的眼神。
性別模糊,神秘感漸失,
差異交會成雷同,
一如所有的顏色都褪成了白色。
這兩人誰被複制了,誰消失了?
誰用兩種笑容微笑?
誰的聲音替兩個聲音發言?
誰為兩個頭點頭同意?
誰的手勢把茶匙舉向唇邊?
誰是剝皮者,誰被剝了皮?
誰依然活著,誰已然逝去
糾結於誰的掌紋中?
漸漸的,凝望有了孿生兄弟。
熟稔是最好的母親——
不偏袒任何一個孩子,
幾乎分不清誰是誰。
在金婚紀念日,這個莊嚴的日子,
他們兩人看到一隻鴿子飛到視窗歇腳。
《消失的愛人》是一本有點兒驚悚的小說,其實辛波絲卡這首詩《金婚紀念日》更驚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