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田敦子跟前夫的離婚風波已經告一段落,福原愛跟臺灣老公江宏傑的離婚終於進入到了法律程式,江宏傑在臺灣高雄提起了離婚要求,據報道,可能涉及到2億日元的賠償問題。
前面新聞說到男方其實應該是不願意離婚的,但是咋變了?這是由於當初夫妻拍了不少廣告,如今因為女方不倫文春導致了後果,按照一些合同規定,恐怕有追索賠償的義務。而江宏傑的收入遠不及福原愛,如此下去不是辦法,只能提出離婚要求,這可以取得一些金錢補償。根據報道,福原愛至少要拿出
2億日元的真金白銀
。跟一個有婦之夫出去開房被記者拍到,福原愛還真是昏了頭,運動員是不是都這樣的傻呢?
至於孩子的撫養權,福原愛大機率也會失去。因為臺灣的法庭會考慮實際的情況,江宏傑家更近一些,判給男方也是情理之中。雖然福原愛聲稱以前婚內被江言語冷暴力,還記在一個筆記本上,但靠這個來博取法庭的同情恐怕不是容易的事情。何況文春炮已經把她的信譽拉低了不少,最近還被上了日本最討厭的出軌藝人行列第一名。
臺灣的著名雜誌《鏡週刊》還刊登了一篇《日本妻子出軌率高的四個理由》,指出日本女人的出軌率高達49%,評價日本還真是個“開放的國度”,堪稱世界第一。這篇文章被廣泛引用轉載,油管上也有。不知道看到這些新聞的日本人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