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背靠大樹好乘涼的心態,楊巡將事業轉入東海,搞日用品批發市場。然而,在東海市土地招標會上,楊巡被土地局高局套路,說好的市區地,變成了郊區的一塊地。而市中心最好的39號地塊,被有背景的蕭然拿走。由於招標合同已籤,楊巡想退地都來不及,不得已之下,楊巡上門向他的小輝哥求助。
小輝聽了楊巡的訴說,得知他想買下一大塊地,以便用規模來鞏固優勢,但由於楊巡急於求成,輕信他人的話,沒搞清楚就簽了合同,以致買到的地與想象中的相差甚遠。楊巡想將到手的104號塊地退掉,再買其它地,但他小門小戶又沒背景,誰會給他退,畢竟人家也是好不容易才將位置不好的地塊打發掉的。
楊巡求上門了,小輝看在當年楊巡母親楊主任對他照顧有加的份上,答應在下個月市裡的會上,幫他與土地局的領導打個招乎,然後,再讓楊巡自己去和高局談退地的事。同時,小輝也與楊巡申明,能幫忙的地方他一定會幫,但是若超出他的能力範圍,或者是違背組織原則的事,不能幫,他也會明說。
小輝與楊巡在書房的話,被有心的程開顏在門外聽了個一清二楚,然後就不高興了,呆在房間不出來,自個兒跟那生悶氣。小輝詢問之下才知道,程開顏在生他幫楊巡的氣,並拿出她的家人說事,認為小輝對外人比對她的家人好。看到程開顏將兩件不同的事混為一談,我有種無語問青天的感覺。
毫不客氣的說,程開顏就是在無理取鬧,她家人的事與楊巡的事,兩件事是一回事嗎?楊巡的事,小輝只要遇見土地局的領導打個招乎,人家八成會賣他面子,畢竟小輝負責的東海廠是東海市的重點企業。小輝沒送禮,也沒利用權力為自己牟利,更沒違背組織原則,只是與常見面的土局領導打個招乎。
我相信,楊巡退地也不會讓土地局及東海市遭受什麼損失,所以這對小輝來說,在他的能力範圍內,且不違背組織原則。但是程開顏的哥程千里的事就不一樣了,那是在逼小輝任人唯親,利用職權為自家人行方便牟取利益。這件事雖然小輝能辦到,卻違背了組織原則,若辦了,會是懸在他頭上的一把劍,隨時要他的命。
而程開顏斷章取義,她只關心小輝幫了外人,卻沒幫她的家人,自動過濾掉小輝的辦事原則——能力範圍內,不違背組織原則。真替小輝累得慌,跟不在一個層次的人生活在一個屋簷下,溝通真是費勁。哎呀!我的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