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大影片平臺相繼宣佈停止VIP會員的超前點播服務,受到不少使用者好評。但是仍有不少會員表示,交了會員費的自己,“免廣告”的待遇名不副實,平臺的各種形式的廣告依然時不時跳出來,這些廣告形式甚至多達12種,嚴重影響自己的體驗感。
花了200多元會員費
依然無法免廣告
“我今天在某影片網站看電視,跳到下一集的時候出來了一段廣告,我尋思怎麼會員還有廣告,就找跳過廣告的按鈕,結果愣是沒找到,卻發現了一行字‘會員專享’……”近日,網友“莫豌豆”在網上分享了自己作為影片網站VIP的獨特體驗,每年花費200多元購買的會員資格,卻為自己帶來了“會員專屬推薦”。
北京青年報記者體驗發現,在包括愛奇藝、騰訊影片、優酷、芒果TV等影片網站中,會員看到廣告的情況並非個例。比如在一部熱映的網劇中,會員可跳過片頭長達1分鐘的廣告,但在正劇前,會看到一段由劇中人物演出的“小劇場廣告”、“貼片廣告”;播放後,隨時會看到像“創可貼”一樣蹦出來的廣告橫幅,位置也一會兒在左邊一會兒在上邊;如果點選了暫停,也會在頁面正中間出現“暫停廣告”……類似的廣告依然充斥著整個觀影過程。
VIP可關閉廣告?
合同規定還要看12種廣告
實際上,不少消費者就是衝著“免廣告”才充值的會員。“現在的影片網站動不動就是150秒的廣告,那就是2分半鐘啊!不想浪費時間,才充值了廣告。誰知充值後依然需要看各種廣告!開啟App彈廣告、看個影片又有廣告、影片結尾也是廣告,有的甚至影片中間都有廣告。難以忍受。”網友“地下層”表示,網站拿免廣告吸引使用者,但充值後發現體驗依然不好。
北青報記者發現,上述影片平臺在針對非會員使用者,會在廣告倒計時醒目位置提示“VIP可關閉此廣告”“會員關閉此廣告”“10元關閉此廣告”“會員享廣告特權”等,疑似誘導使用者。
不過,仔細翻看影片網站的《會員協議》,各家都預設對這類情況進行了說明。比如有的就幾乎列出了多達12種將有的廣告形式:“在使用VIP會員服務的過程中,仍將(可能)接觸到以各種方式投放的商業性廣告,包括但不限於貼片廣告、開機廣告、創意中插廣告、跑馬燈廣告、片尾廣告、植入廣告、彈窗廣告、暫停廣告、原創大頭貼、口播標板、前情提要廣告、創可貼廣告等。”
騰訊影片的客服也表示:“如果有部分影視劇無法跳過廣告,那是由於部分版權方有特殊要求影片或電視劇提供的廣告服務。若非片頭廣告,不在會員免廣告特權範圍哦,還請您見諒!”
專家聲音
霸王條款不具有約束力 版權方插入廣告也有責任
實際上,上述情況早已是行業通病。早在2019年,《人民日報》、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早已對這類行為公開批評。浙江消保委的問卷結果顯示,“免廣告”是使用者購買會員的主要原因,佔比達83.3%。但71.04%的使用者表示,在購買會員後,看影片時還會經常遇到廣告。有的廣告穿上了VIP的“馬甲”,搖身一變成為“會員專屬”。
“購買會員後,影片開頭還插入一個VIP專屬推薦,必須要手動關閉,否則就會一直播放。”黑龍江的賈女士對愛奇藝影片的做法十分不滿,“如果自己點選才能關閉廣告,這還能叫免廣告嗎?”而且,“前情提要”“下期預告”等時段也成了廣告氾濫的“重災區”。
那麼,只要在合同中有所宣告,影片網站就可以為所欲為嗎?“既然消費者花錢買了VIP服務,就應該按照承諾提供VIP服務,不能隨意插播各種廣告”,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會員協議中的規定,明顯排除或限制了消費者的權益,減輕了經營者的責任。依據《消法》,屬於加重消費者責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規定,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霸王條款,屬於無效條款,對消費者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告訴北青報記者:“格式化合同,本來應該傾向於接受格式化合同的一方,應該便於理解,防止誤導,也就是格式合同的理解應該傾向於消費者,會員付費的目的就是去除廣告,去除廣告就應該包括所有型別的,也包括這12種形形色色的廣告。”他還表示:“但此事還不只是影片網站單獨承擔責任,部分版權的版權所有方,用低價授權影視IP,並在IP中嵌入廣告,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IP價格折讓,而這些植入最後還是要影片網站使用者再次透過看廣告的方式買單,實際上增加了使用者收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