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小滿節氣,奧迪一則由知名藝人劉德華代言的廣告刷屏。今天,某博主曬出其去年的一個影片稱“被抄襲了過億播放的文案是什麼體驗”,直指奧迪影片文案系全文抄襲,這個維權影片同樣刷屏。
對於奧迪來說,這是慘不忍睹的“車禍”事故。昨天,涉事影片點贊有多多,今天捱罵聲就有多高。如果最終證實涉事影片的文案確係抄襲,那麼奧迪的企業形象就會遭受重創。
最重要的是,如果涉事影片的文案確係抄襲,這就涉嫌違法。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必須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這可不是鬧著玩的。
如今,奧迪方面已給出宣告,承認監管不力、稽核不嚴,並公開致歉。奧迪在宣告中還表示,該影片由創意代理公司M&CSaatchi;提報並執行,本著不迴避問題的原則,我們已責成其儘快就所涉文案侵權情況進行處理,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覆。
目前,奧迪各官方渠道將全面下架該影片。這是務實之舉。接下來,創意代理公司M&CSaatchi;該出來給個說法了。要交代來龍去脈,並給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同時,在回應中不能甩鍋,不能狡辯,也不能顧左右而言他。毫無疑問,此事是年度醜聞,一定被釘在廣告史的恥辱柱上,如果不能痛改前非,恐怕在業內無法立足了。
侵權了,違法了,可不是小事。更可笑的是,問題影片中的很多文字跟原影片一模一樣,簡直是“畫素級抄襲”,借用網友的話說,哪裡抄襲了?只不過是複製貼上一下。在國家強力維護知識版權的今天,還出現這檔子事,令人費解。正如維權博主所稱,相信德高望重的劉德華先生不會扒他的文案,再去發商業廣告,“是誰扒的,誰就站出來幫他做一個解釋。”解釋也不算完,該怎麼處理,監管部門也有責任介入。
“每一個直擊人心的創意背後,都是無數個日夜的厚積薄發”。誠然,如果不尊重原創,哪還有創新?如果抄襲不受制裁,置法律於何地?
再豪華的車,一旦“翻車”,一定難堪。再刷屏的文案,一旦捲入抄襲風波,就會呈幾何級丟人。涉事文案就這樣一句話,“不自滿,知不足”。不知道涉事公司有沒有知不足?有沒有知恥?
轉載:人民日報
編輯:範菁
責任編輯:范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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