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怡和董子健離婚的事情,想必很多人都知道了,考慮到董子健平時比較低調,再加上孫怡是個大大咧咧的女生,還經常在網上和網友們互動,以至於這一次孫怡離婚,她可謂是佔盡了便宜,不少人都站在她的這邊,但我只能說,具體是什麼情況,我們這些路人還是不要過多去評論比較好,但不可否認的是孫怡和董子健的婚姻裡面,孫怡是賺得最多的。
我為什麼會這麼說呢?首先,就是他們的孩子了,他們結婚6年時間裡面,生下了一個女兒,這個女兒目前仍然處於未成年的狀態,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未成年子女,一般都會判給女方,而男方就必須為此支付撫養費,而撫養費一般都不是給女兒的,而是給監護人,說白點,就是孫怡拿著這筆錢。
而且撫養費的標準一般佔到了月收入的10%左右,可能有人覺得不怎麼多,但考慮到撫養費是按月或者按年持續性支付,這樣的話,這撫養費的收入是真的非常豐厚,因為我記得他女兒今年才5歲,要是真的一直支付到她成年的話,這筆撫養費可就是一筆不菲的天文數字了,你想想孫怡有多爽了, 相當於她拿了一張長期飯票。
好吧,就算我們不考慮孫怡吃孩子的撫養費,讓董子健被孩子套牢的這件事情了,你們以為董子健就能安然無恙了嗎?顯然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和孫怡結婚的這些年裡面,董子健的商業代言和劇本就沒有斷過,接二連三出演各種電影和電視劇,這些作品可都是真金白銀的進賬啊,考慮到在婚記憶體續期間的收入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收入,也要按照財產分割的方式進行切割,在雙方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往往都是採取平等分割的方式進行的,不會去考慮什麼個人貢獻什麼的,很多人吐槽這一點,說什麼這對男方不利,畢竟賺了那麼多,結果,被女方以離婚的方式割走一半,但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所以,僅憑這兩項收益,不管怎麼說,孫怡在這一場離婚中,是不吃虧的一方,所以,我們再站在孫怡或者董子健的角度出發來看待問題,就會發現這場婚姻裡面,真的沒有什麼贏家,儘管孫怡是獲利最多的,但董子健也未嘗就是虧的一方,畢竟以他的本事和資源,他隨時可以找到更加合適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