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網路綜合治理局局長張擁軍8日表示,“飯圈”亂象是當前網路上比較突出的問題,今年的“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將整治“飯圈”亂象列為治理重點。這樣的“重拳出擊”能改變已經畸形多年的“飯圈”生態嗎?
一些輿論認為,粉絲的價值觀出了問題,他們需要端正追星的心態。這當然是治理“飯圈”亂象的一個方面。同時,我們還應充分發揮現有法律法規的作用,從“飯圈”亂象所涉及的全產業利益鏈條的各個環節入手,實現市場經營秩序的有效監督和規範。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乃至新世紀初的追星,最多就是倒賣明星演唱會的高價門票,以及個人簽名等明星周邊物品。而當代粉絲偶像文娛工業已經發展到粉絲群體大範圍集資應援的新階段,這也是新的明星制度和明星文化。當下,集資應援為愛豆打CALL備受關注、也飽受爭議的行為是聯合商家,以打榜為名,行銷售之實,銷售的是什麼並不重要,所售物品承載的打榜助力值才是被粉絲看重的。
在這些集資應援活動中,哪些人和群體是受益方?顯然,明星、文化娛樂經紀公司和平臺方等合謀了一場場針對粉絲定向收割的“陽謀”,並由此豢養著這一產業鏈條上的各個利益相關方。
從小往大說,有關商家是粉絲集資應援行為的直接受益方。一個綜藝節目通常至少有5至7名備受關注的藝人,每位藝人背後的集資應援規模大多以千萬計。這樣一來,一個綜藝節目就會涉及上億規模的密集市場交易行為,卻大都沒有受到工商、稅務等維持市場秩序的相關部門的有效監管,一直處於事實上的灰色地帶。
同樣,一些文化娛樂經紀公司也沒有得到有效監管。在傳統的明星制度、明星文化下,對藝人的相關經營活動有著相對明確的要求和約束,所以例如從范冰冰到鄭爽的天價片酬問題,一經發現就會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追懲。然而,當代粉絲偶像文娛工業卻尚沒有能夠起到有效監督和規範作用的相應法律法規,傳統的分業管理模式在相當程度上名存實亡。所以,一些文化娛樂經紀公司由此而興風作浪,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在藝人選擇等最關鍵問題上不作為,在源頭上就出現原則性問題。而且,播出相關綜藝節目的平臺方,一方面逃避應盡的稽核、監管責任,另一方面卻從中大肆牟利,這顯然至少需要在法律法規和職能監管層面予以明確約束。
治理“飯圈”亂象,已是刻不容緩。值得我們充分憂慮的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粉絲經濟,早已超越傳統明星制度、明星文化下的演藝活動的範疇,出現了包括粉絲集資應援在內的新的明星制度、明星文化下的新型文娛消費現象,這就使遵循傳統分業管理原則的相關政府機構在監管和執法上很難做到有的放矢和精準施政。這正是集聚在移動網際網路所帶來的媒介迭代效應下的,以粉絲經濟及其背後的當代粉絲偶像文娛工業為表徵的諸多新的文娛現象的具體生動體現,顯然這也對當下及可預見未來的文化治理、網際網路治理乃至社會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時代挑戰。(作者是中國藝術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