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大張偉,會犯錯,有缺陷,但是有勁兒,有思想
喜歡大張偉,因為他是唯一一個不管好看還是好難看,完美還是不完美,只要一開口就能讓我笑的人。因為他是在娛樂圈這麼多年,顏值落落起起,事業起起落落,讓我在看盡他的黑料後能十分理解,且時常覺得他很可愛的人(比如花兒樂隊時期的打架事件,哈哈)。因為他是從業二十多年,始終保持自己的“人設”,讓我翻遍他所有影片、音訊和文字,既沒有覺出變化,也絲毫沒有違和感的人 。說到底,我跟他也不熟,我也不為他花錢,我也不幹那種撕、打榜的事。
但無論他出了怎樣的負面新聞,我總是會不由自主地偏向他,這大概也是一種奇怪的人格魅力。我覺得他是難得把明星這個身份擺正了的人,明星本身就是一個商品,他在公眾面前表現出來的,就是他所有的附加價值。所以,我很贊同明星應該有人設這件事,人設就好比是這個商品的產品說明,我喜不喜歡這個明星,就看這個產品說明對不對我的胃口。我完全可以接受明星在臺上臺下不一樣,因為我壓根不在乎他私下裡的生活。
但問題在於,只要你曝光在大眾的眼皮底下,就最好維持好你的人設。起碼“痴情情聖”別出軌,“及格線”彆拗出學霸水平,“傻白甜”就別明裡暗裡玩心機,要當“謙遜乖乖牌”就別動輒黑臉不知道天高地厚,“道德模範”別回頭就擱家打老婆去了吧,觀眾也不是傻子,供你耍著玩還給你花錢,不能夠吧,他的人設就是“上了臺就得散德行”或者“為了三瓜兩棗載歌載舞”,開端好好一搖滾樂隊,一路“自毀”形象,其實也不能叫自毀,他就是樂意這樣當小丑。
從一開始就自動降低大眾的期望值,而我最中意的就是這一點。因為沒有什麼期待,隨便一挖都是寶藏。因為我們的生活本來就夠艱難了,我不想開啟電視或者手機,還得接著苦大仇深,我要的就是這種瞬發的、簡單的、膚淺的快樂。我想如果我要寫一本小說,那我的男主角一定是像他這樣的人,會犯錯,有缺陷,但是有勁兒,有思想,樂天派的面子,悲觀主義的裡子,天性帶著一種返璞歸真式的爛漫,如果說,這是他的“人設”的話,我只能說,能夠設計並維持這樣複雜又有趣的人設,算他高明。
太多明星,一開始就把自己塑造出一種刻意的完美,而為了維護這種完美,一旦被人指出不妥或揪出紕漏,要麼咬牙假作大方不在意,要麼恨恨甩出一紙律師函,要麼氣急敗壞直接和人隔屏罵街,我早知他並不完美,他的毛病都是他自己在採訪中爆的,抄襲,假唱,已經是老生常談了,不用各位熱心群眾提醒。但這樣的標籤一旦貼上就再也撕不下來了,當很多莫須有的罪狀也開始往他身上蓋時,他大多時候不在意,關鍵時候又難得敢拿自己砸掛,在回懟時,既有力度又不失幽默。
在回應黑料這方面,他也算是兼採眾家之長,但又處理得恰到好處且極具個人風格。很奇怪,每次他對負面新聞的回應,都是讓我對他好感倍增的重大節點。你問我為什麼喜歡他,我對他的喜歡也是經歷過起起伏伏,各種階段的,但還是喜歡。總結下來,是因為以下幾點:第一,喜歡他可以獲得不開心時看他五分鐘,立馬回覆心情的正面buff加持。第二,喜歡他不影響我正常生活及家庭關係。第三,喜歡他不違反我國律法及核心價值觀,第四,喜歡他可以鍛鍊彩虹屁水平及文明硬核懟人能力,第五,看他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