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7歲,最大的僅11歲……近日,由7名小男孩組成的偶像男團“天府少年團”宣佈出道,併發布了組合單曲。但是,迎接他們的不是鮮花和掌聲,而是鋪天蓋地的質疑和批評。央視網也發表評論稱,千萬別讓孩子金色的童年變成金子的童年。
這麼小的孩子,自己當然沒什麼自主能力,將他們推向娛樂市場的父母和公司,居心可疑。面對質疑,“天府少年團”所屬公司回應稱,公司不是把孩子當作賺錢工具,而是在孵化具有時代意義的新一代少年榜樣。其後又表示,不做飯圈文化,沒有資本運作,並將“天府少年團”更名為“熊貓少兒藝術團”。
看到這樣的回應,真的有讓人哭笑不得的感覺。明明就是搞偶像養成,要硬洗成孵化“新一代少年榜樣”;明明就是搞飯圈文化,還要遮遮掩掩。更名這事尤其搞笑,好像換一張皮,別人就認不出來了。
如果這家公司真的不是為了賺錢,那就該註冊為非營利機構或公益組織,而不該是公司,更不該有經紀團隊。只要是公司,就有盈利的需求,就有商業運作,不可能做賠本生意。這可不是猜測,天府少年團的幕後操盤者——ASE亞洲星空娛樂和星空文化傳媒(成都)有限公司,本就是從事娛樂經濟業務的商業機構。
其中,ASE亞洲星空娛樂近些年來陸續進入韓國和泰國娛樂市場,業務以藝人經紀、偶像新人培育、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等為主。ASE國際偶像訓練基地的官方微信顯示,其業務範圍包括少兒培訓、偶像養成兩大板塊。就這樣,還敢說自己不是把孩子當作賺錢工具?
被資本綁架的“天府少年團”,又怎麼可能沒有銅臭?也許現在這個少年團還處於“養成”階段,公司在進行一段時間的投入,但其目標就是從中篩選藝人並謀利。這在國際上已是一套成熟的操作手法,只不過這次把苗頭對準了少年兒童。挑選少年兒童包裝成偶像團隊,按照商業模式進行打包培養,和一般的少年兒童才藝培訓,有著本質的區別,前者不僅可能侵佔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時間,還可能出現由於過早參加商演而傷害身心健康的情況。
值得強調的是,無論是孩子的監護人還是簽約公司,都沒有權利剝奪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對於未成年人參與偶像養成類節目或選秀綜藝節目,有關部門已明文禁止,對於相關團體和機構也應加以限制。
孩子就要有孩子的生活,一旦父母或商業機構把孩子當作一棵搖錢樹,那麼,一切都將變味,孩子將因此失去純真和童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