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兩年少有人問津的“冰墩墩”,在北京冬奧會開幕後,成了這個春節“最靚的仔”。網上掀起熱潮,門店排起長隊,“一墩難求”的情況下,網民“急了”,開始喊話:“現在壓力給到義烏”“義烏,我最多給你3天時間”。
“冰墩墩”相關話題下的留言,基本上首條點贊最高的都和義烏相關。不過,這個屢屢創下小商品生產奇蹟的地方,這次也只能無奈地攤手。“冰墩墩”不是誰想生產就生產的,在版權面前,“無所不能”的義烏不能做“冰墩墩”,監管有序的市場也容不下盜版。
“冰墩墩”是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公告的奧林匹克標誌,以其形象設計的相關周邊產品,不僅是北京冬奧會智慧財產權的物質載體,還是國際奧組委的“奧林匹克相關資產”。作為冬奧特許商品,“冰墩墩”的生產和銷售必須經過北京冬奧組委認可批准,線上線下購買也都有特許銷售渠道。所以,生產、銷售“冰墩墩”盜版周邊產品,屬於“未經許可複製使用奧運標誌和涉奧作品”,觸犯《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特殊標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如果將盜版周邊產品線上銷售,還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所以,即便搶購一空,“一墩難求”,灸熱的市場需求並未招來猖獗的盜版。這不失為一個好現象,它反映了重拳出擊保護版權的成效。
而且,買不到“冰墩墩”、等待購買“冰墩墩”這件事,也給北京冬奧會額外增添了歡樂氣氛。大家編段子、編曲子、手繪“冰墩墩”甚至用捏麵人、做麵點的辦法手作“冰墩墩”自娛自樂,用各種搞笑、好玩的方式參與求購“冰墩墩”話題。在網路文化的加持下,吉祥物帶動冬奧氣氛拉滿。
但同時也要注意,在玩樂過程中,千萬別不小心就侵權了哦!比如,把“冰墩墩”做成表情包在網上傳播,即使不涉及收費,如果該行為未經組委會許可,也屬於侵權行為。
求購“冰墩墩”是這次北京冬奧會一個歡快的小插曲,也是一次很好的版權科普。隨著相關部門協調推進生產,源源不斷的“冰墩墩”正朝我們走來。一個規範有序的市場值得人們付出耐心等待。(楊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