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視連續劇《康熙微服私訪記》、《鐵齒銅牙紀曉嵐》以及《宰相劉羅鍋》等反映清朝生活的歷史劇中,經常會聽到不同時期,不同皇帝動怒時的一句經典臺詞:將某某發往寧古塔,永世不得入關!那麼,何為寧古塔?寧古塔又在何處?
其實,寧古塔不是“塔”,而是一個城名,是一個清朝時期的關外流放罪犯場所。舊城在今黑龍江省安寧縣西海林河南岸舊街鎮。寧古塔屬邊遠地區,舊時,這裡環境惡劣,氣候異常,寸草不生,五穀不長,很適合罪犯改造。即不是塔,而為何又稱為“塔”呢?相傳,清皇族的遠祖兄弟六個,曾居住於此。滿語謂六為“寧古”,個為塔,古稱“寧古塔”。把罪犯流放到寧古塔,有兩層含義:一是懲惡與揚善,讓犯了罪的人背井離鄉受盡磨難,到關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風沙洗滌;二是為清皇族的老家“增磚添瓦”。清時,全國偏遠落後的地區有的是,可清王朝為什麼不把罪犯流放到其他地方改造,而首選寧古塔呢?意圖很明顯,那就是寧古塔是滿族的發源地,是清皇族的老家。罪犯來到這裡不僅要開荒種地,修橋築路,改變清皇族老家的面貌,而且還要忍飢挨餓,為當地官員、滿人當牛做馬,淪為家奴,以顯示祖上的榮耀。
歷史上的罪犯流放最早起源於五代後晉天福年間,到了清代有了較大發展,逐步健全了罪犯流配製度,設定了多處罪犯流放點。順治初年,已制定了大清律,對罪犯的流放作了詳細規定,主要是流放人員的起因、種類,流放人員的刑期,流放人員的生活等。乾隆初年公佈的《大清律例》規定:“強盜免死減者,行劫數家止首一家者,夥盜供出首盜即時拿獲者,偷盜墳墓二次者……具僉發寧古塔等處。”發往寧古塔的罪犯,一般以10年為期,然後考察他的現實表現,如能悔過自新,改惡從善,又情願回原籍者准予回籍。但如果被判處無期徒刑,將永遠不得入關,除非皇上特批。根據《中國通史》、《清史稿》等史書記載,發遣到寧古塔的罪犯,除了平民百姓和旗人外,還有朝廷大臣。順治十二年(1655年)吏科副給事官彭長庚,一等子爵許爾安因上疏稱頌睿親王多爾袞,並要求為多爾袞平反昭雪,並恢復爵號。皇上將此事交給大臣們密議,密議結果,判處二人死刑。但皇上念其二人曾有功於朝廷,便下召免死,流放到寧古塔。
清朝期間,發配到寧古塔的“名門望族”也不計其數。康熙年間,轟動朝野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標《滇黔紀聞》案,先後涉及三四百人,包括康熙的寵信江蘇巡撫張佰行、名人志士方苞等許多無辜人員受到株連。康熙看過奏摺後,認為涉案人太多,有些惻然。再過一個多月就是他的六十大壽了,他也想討個吉利。據此判決,只斬戴名世一人,並未罪及家人。對方孝標,因其已過世,並未深究,只是將其子及家人一併發往寧古塔。
清朝發遣罪犯的場所除了寧古塔外,還有尚陽堡。尚陽堡在遼寧省開縣東20公里處。順治四年,深秋季節,秋風瑟瑟,秋雨飄飄。在清軍佔領的南京守軍,正查進出城門的行人。忽然,在一個欲離寧南下的廣東和尚函可的行囊中發現了違禁品——一本記錄抗清志士事蹟的書稿,名叫《變記》。清軍大驚失色,立即將其扣押,並施展酷刑,但一無所獲。後刑部以“文字干預時事”罪判決,將其流放到關外瀋陽。順治六年,函可逝於冰天雪地的異鄉。同年,山東高密山李因對當時的法律不滿而上書皇上,換來了死刑,后皇上念其情有可原,改為杖責,徒步寧古塔;後又免其杖責,流放到尚陽堡。無論是寧古塔、尚陽堡,還是清朝時期的其他監獄,都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對犯罪人或反抗者進行懲罰鎮壓的一種手段。它是封建社會的產物,是在法律不完善、不健全情況下,改造罪犯的一種形式,它將隨著封建王朝的消失而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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